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孕妇能被公司辞退吗?

孕妇能被公司辞退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女工被辞退了怎么办

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

2、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双方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女职工工资至“三期”期满之日,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已届满,则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女职工怀孕的话,用人单位不能将其辞退,不过要是女职工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其实单位还是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相关内容:

·企业并购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并购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一、企业并购的原则 1、依法和依规原则 企业并购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或控制权的改变,因而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安排,以体现并购方的并购意图、经营思想和战略目标。但这一切不能仅从理想愿望出发,因为企业行为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并购整合的操作也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在整合过程中,在涉及所有权、经营权、抵押权、质权和其他物权、专利、商标...


·公司法人帐上没钱怎么办?
     我们您都知道,国家有国库,我们每个家庭也有自己的积蓄用来在危急时刻的救急。同样,一个想要在商界立足的企业,也要有雄厚的资金链,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可是,企业也有特殊情况,一部分资金支出,另一部分资金未到账,也会使企业处在夹缝中,难以生存,所以,我们今天的话题就是公司法人帐上没钱怎么办?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


·企业合理的规划好运营成本才能够有利可赚的
    企业合理的规划好运营成本才能够有利可赚的,其中用工成本应该是占到很重要的一部分的,所以说,如果要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多余的赔偿金,这无异于对公司又是一种无形的负担。但是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是职工严重的破坏了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过错性的原因,裁员也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过仍然要有一定赔偿的。 公司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


·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对于公司改制,我们您都不陌生。公司改制是为了更好的适应现代化经济市场的需求,为了让公司更好的发展。公司在进行改制和重组时,对于改制的相关流程和基本原则是有规定的。各企业在进行改制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的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一、公司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 1、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即界定财产的归属关系,判定归某个民事主体所...


·公章在公司法人不知情时被使用法人代表要承担责任吗
    公章在公司法人不知情时被使用法人代表要承担责任吗?公司选择法人代表是一件很严谨的事情,法人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在当法人期间,法人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公司运营和发展良好,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生活中一些人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盗用法人公章的情况,那么公章在公司法人不知情时被使用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吗?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公章在公司法人不知情时被使用法人代表要承担责任吗?单位人员在法人代表...


·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
    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可知,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土地征收,由土地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因此,在没有进行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拆除房屋的责任主体。同时,由于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关于委托事项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多久变更 生老病死在日常生活当中是谁都没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多久变更 生老病死在日常生活当中是谁都没有办法逃脱的,如果公司法人死亡的话,按理来说必须依法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在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到当地的工商局申请变更,变更公司法人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多久变更? 一、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多久变更? 公司变更法人,准备资料齐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但是,变更法人之后,和...


·公司法股东知情权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股东知情权是怎么规定的?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股股东和广大中小股东是重要参与者。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同时,享受各项权利,其中就包括知情权。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权利,股东只有对公司经营情况、利润情况等有所了解,才能更好的参与公司管理。那么公司法股东知情权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根据有关资料和您讲一讲。 一、公司法股东知情权是怎么规定的? 依照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


·公司入职一般需要多久?
    员工到新公司上班,都会先办理入职手续的。到新公司报到,都会需要填写入职表,提交相关资料,人事根据这些资料,为新员工建立档案,当所有程序办完后,该员工即成为公司的一部分。新的工作,新的环境,所有的一切都需要重新进行适应。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公司入职一般需要多久? 新员工入职手续(证件带齐的情况)公司有专门负责此工作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当天就可以办理完。具体需要多长的时间还是根据公司具体安排而定。...


·公司法关于表决权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在一个公司里面肯定是有大大小小的股东,而出资最多的哪一位股东肯定就是最高的掌权人,一般按照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表决权都是由股东出资的比例多少来使行权力,但是有些公司有自己的规定,这就要取决于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分公司法律风险防范都包括什么?
    分公司的法人其实也是由总公司来代理的,那么对于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都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呢?根据有关的说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应该要完善法律风险防范的体系建设,并且还要建立参与机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1、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一是健全完善法律事务机构。大型企业应设专职高管人员担任企业总法律顾问,并设置法律事务部门,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员工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企业依法经营与维...


·关于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企业融资指导是怎样的
    关于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企业融资指导是怎样的?资金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血液和命脉,保持充裕的现金流,才能保证企业产品和业务周期的顺利循环,通过不断循环的资金带来利润和财富,对于上市公司来讲,现金流更是衡量其实力和规模的重要标志,当资金流不够充足时,就需要通过融资方式尽快解决,那么,关于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企业融资指导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讲,发行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都有政策等各方面的许多限制,因此不是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