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转让方式有差异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转让方式有差异吗?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肯定是存在差异的。根据目前我国实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在土地所有权的分类上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土地改革的推进下,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土地都是可以转让的。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针对国有土地,“转让”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1、狭义的国有土地转让狭义的转让就是单纯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指的是第一次从国家那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拿地之后将土地使用权按照法定的年限出让或者出租给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并收取相关费用。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实这也比较好理解,就拿开发商和买房/租房户来举个例子,开发商就是指第一次从国家那里拿地的一方,而购房和租房的市民就是开发商的“转让对象”。具体购房和租房流程这里就不再细说。2、广义的国有土地转让广义的“国有土地转让”是包括了“转让”和“出让”两种方式的。国家把土地的所有权以一定的年限出让给使用者(比如开发商),使用者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费。出让的主体是国家。条件是没有很多限制的,你通过了招标拍卖就可以签订合同缴纳出让金办证完成出让,而转让则每个地区有自己的条件限制,还需登记过户才行。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则又是另外一种情况,这里的转让指的是农村土地流转方式中的一种,在“三权分置”下——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将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一起从原来的土地承包农户那里转让给他人,这个过程是不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化的。而且由于农村集体土地的特殊性人,如果转让对象是户口买药在该村的“外村人”,那么是需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同意,获得2/3以上的同意票数才能进行转让交易。由此可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的转让差异还是挺大的,且各自有其条件限制,具体政策大家还需向当地的国土部门做进一步咨询。这两个土地之间的转让还是存在这个差异的地方的。同时,这两个转让之间又有着自己的不同的地方,但是它们之间也有这个相同的地方。在我们进行具体的事项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进行事项的性质来做出判断。而不是盲目的执行。



相关内容:

·怎么把土地使用权证注销
    怎么把土地使用权证注销 土地使用权证注销是指已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在土地管理部门的登记簿上进行注销的行为。每年由于土地使用权证注销问题导致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不得不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下面由为您详细介绍。 怎么把土地使用权证注销? 一、注销情形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充协议该怎么写?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充协议该怎么写?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吗虽然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当地的行政机关,如果有需要,也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在与民事主体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充协议之后,将该面积的土地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范本 襄土储字[ ] 号 为盘活国有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城建办征地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城建办征地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早是1995年提出的,国发﹝1995﹞7号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 对进入流转程序的流转...


·土地他项权证号如何办理?
    土地他项权证号如何办理?土地他项权证号办理流程:(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


·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程序是怎样的?
    这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可能国家为了社会的一些利益的需要,比如说再建一些高速公路或者是建机场,那么是需要征收土地的,因为只有征收土地,才能够进行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当然,征收土地需要遵循法定流程,很多人想知道。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程序是怎样的?一、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强制征地程序是怎样的呢?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何还是会被强征强拆,该怎么办?
    一、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何还是会被强征强拆,该怎么办?  农民对土地拥有的是占有、使用、处分权利,是相对权。而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归属于集体。所以,一般来说,农民土地是不能被其他个人征用用于盈利的。但是基于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的性质,国家和政府是有权利征收土地的。在国家和政府征收流转的程序过程中,开发商也是可以通过开发招标合法征收土地的!  不管是国家征收,还是政府征收,都不能强制进行,违背农民...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商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一般网上输入这个关键词,会发现年限有所不同,这与土地性质有很大关系。到期以后,如果你觉得自己经营的还是很可以的,可是租约的期限已经到了,怎样去解决这是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商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和到期以后的解决方法。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一、商业用地使用权年限有所不同商业用地分为商场、写字楼、酒店及旅游用地等,商场用地使用权一般是40年...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一、耕地强征 1、耕地强征侵犯了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应予以公...


·土地使用权具体权利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具体权利包括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并依权利取得方式之不同享有不同的收益权、处分权。但对于依法律或依约定不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客体的土地空间范围及物,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权利设定时约定的义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而终止。一般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使用...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国有划拨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设立的开发项目,比如经济适用房。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的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合同编号: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