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非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均不适用该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其他经营组织只能适用《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来凋整它们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种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但联营企业中的联营各方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该联营企业的破产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目前我国的破产制度,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两个部分组成。虽然两者适用的主体范围不同,但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并且在一些具体规定上有互补的作用。因此,人民法院在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破产案件时,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的规定外,还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二、性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一个构成部分。破产还债程序从性质上讲,是一种既具有综合性,又具有独立性的特殊程序。从破产还债程序并非由具体的债权债务争议所引起来看,具有非讼性。但是,在破产还债程序中,存在着对立的双方当事人,且还会产生一定的争议(比如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可以提出异议),所以又具有一些争议的因素,同时,从破产还债程序的直接目的在于还债这个角度来看,它又可以被视为一个债务清偿程序,因而具有执行性。但是,破产还债程序与民事强制执行程序虽然都可以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却也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区别有:①破产程序的发生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而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则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执行根据为前提;②破产程序还需申报和确认债权,而民事强制执行的是已确定的债权;③破产程序中执行属于一般执行,即将债务人全部财产在全体债权人中间按债权比例进行公平分配,目的在于一次性的全部解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民事强制执行属于个别执行,即以满足个别债权人或几个债权人的债权为目的的,债权一般都可以全部得到清偿。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也是促进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来,那么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也是会出现一些亏损情况,如果企业在长期亏损也势必会造成企业的破产,当企业法人破产后,也是需要将企业进行清算,同时也需要偿还企业所有的债务,如不能偿还则需要通过强制执行。



相关内容: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怎么算?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怎么算?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包含哪些
    法律没有具体要求。申请破产只要符合规定就能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


·破产重整申请书范本
    破产重整申请书范本 一、破产重整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 事实与理由: 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经 批准,经 登记注册,注册号为 ,注册资金为 万元,共有股东 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由于公司设立后,经营资 金一直缺乏,连年亏损,再加之公司的生产系统的收尘环保等设施落后,生产一直不能正常,同时,许多货物发出后,货款也收不回...


·破产未履行完毕的附随义务应该怎样办理
    破产未履行完毕的附随义务应该怎样办理《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第2款规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发挥作用的方法有哪些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发挥作用的方法有哪些?说到破产清算,其实它的流程是比较麻烦的,我们在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它们的作用在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对于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发挥作用的方法有哪些吗?其实,它们的作用是不容小视的,一起来了解一下把。 一、债权人维权需要了解破产程序参与者的角色与地位 1、法院 破产程序的主导者。主导破产程序的进...


·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三)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四)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破产撤销权,是指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企业经营不善就会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收入不抵支出自然会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的重要程序就是破产清算,对于企业来说破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都会非常重视,但是对于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人却不了解,那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有什么呢?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 一、设立清算组 一般情况下,公司自行清算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最新公...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一)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二)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非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均不适用该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其他经营组织只能适用《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来凋整它们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


·企业破产法财产保全予以解除吗?
    企业破产法财产保全予以解除吗?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认为必要时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规定有哪些?民法总则一直是我国在法治社会中来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经过几十年的民法总则不断完善和修改,几乎可以解决人民群众在生活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和纠纷。其中就有法人解散的相关规定,那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法人解散怎么进行清算? 1、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法人的董事、理事...


·买卖合同因一方破产解除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
    买卖合同因一方破产解除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买卖合同因一方破产解除是可以索要违约金,但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3)根据《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