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申请律师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律师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1、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申请书应当载明: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2、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1)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2)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3)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

5、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6、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国家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事人有权主张国家赔偿。通过聘请律师的,律师作为代理人,应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及其它材料。在申请书中对国家机关侵权事实作出阐述,并提出要求国家赔偿的数额。


相关内容: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夫妻离婚中考虑最多的问题应该是孩子抚养的问题,各个家庭的条件不同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可能是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或双方都不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又或者一方要求一方不要求。那么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文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


·结婚几年可以不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结婚几年可以不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我们发现针对不同的家庭,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计算出来的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是不一样的,这主要是因为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而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法律中无法作出统一规定,需要根据一些因素进行具体计算。那么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结婚三个月离婚女方要返还彩礼吗
    一、结婚三个月离婚女方要返还彩礼吗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哪些情形下要返还彩礼司法实践中,返还彩礼的条件有...


·孩子判给了女方不抚养费吗?
    孩子判给了女方不抚养费吗如果离婚时判决中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现在其不愿支付抚养费,则可依据法院判决书,要求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如果离婚时未向男方主张抚养费,法院通常不会主动判男方支付,此时女方可提起新的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


·夫妻分居三年算不算婚姻无效?
    夫妻分居三年算不算婚姻无效?夫妻分居三年肯定是不算婚姻无效的;婚姻无效的认定必须要有法定的理由才会被认可。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夫妻分居三年算自动离婚吗?不算。对于离婚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一是向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说,“自动离婚”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无论分...


·面对离婚前财产转移该怎么办
    现实中,有的夫妻在离婚之前为了能够让自己多获得一些财产,而选择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对于另一方来讲面对离婚前财产转移该怎么办呢?相信实践中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离婚前转移财产? 在网络上有很多的朋友搜索:离婚时如何转移财产。在此,需要解释一下,离婚前转移财产是违法的行为,是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将财产进行转移,目的是完全占有...


·一、离婚时孩子不同姓分割财产可以参与吗?
    一、离婚时孩子不同姓分割财产可以参与吗?孩子是没有资格来参与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子女无关,但是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子女是可以的。一般来讲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


·一、结婚八年婚姻法怎么财产分割?
    一、结婚八年婚姻法怎么财产分割?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


·根据相关的规定男孩最好由谁抚养?
    根据相关的规定男孩最好由谁抚养?在当代这个社会,抚养问题是每个家庭都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这是因为孩子对于父母来说是最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的夫妻如果有小孩的话需要对抚养权作出确定,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不太清楚根据相关的规定男孩最好由谁抚养?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男孩抚养权归谁 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


·宪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哪些
    宪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哪些 一、宪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哪些 根据《宪法》第九条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有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自然资源(natural resources)亦称天然资源。自然资源:凡是自然物质经过人类的发现,被输入生产过程,...


·离婚5年可以谈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5年可以谈孩子的抚养权吗?不能争夺,但是可以变更。但要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