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撞车后误工费如何赔偿

撞车后误工费如何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二、误工费相关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人计算,对收人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的发生,会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当发生撞车导致误工时,要及时了解是否可以出具相关医院证明,要求责任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发生纠纷时,责任方不肯赔偿误工费时,尽早寻求法律援助,索要回自己的合法赔偿。


相关内容:

·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交通肇事其实是很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而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的,那此时就要对肇事人处以刑罚。当然,在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那法律中规定的,可以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


·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撞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撞赔偿项目有哪些 电动车被撞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有保险的,交强险内不分责任全赔,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


·一、交通事故脚残疾赔偿大概多少?
    一、交通事故脚残疾赔偿大概多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


·交通造事顶包者如何处理
    交通造事顶包者如何处理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二、法律对包庇罪有何规定?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什么?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道路压力也逐渐加大。还有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影响公共交通秩序,甚至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这时候就需要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依据。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


·交通事故请律师打官司付费标准
    不少民事纠纷产生后,很多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而不管在哪里,委托律师都是要收费的,即当事人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但不同的案件中具体收费标准不同。那么交通事故请律师打官司付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请律师打官司付费标准是怎样的 1、先行交费 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


·一、交通事故工伤残疾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工伤残疾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无力赔偿怎么办1、超过交强险的车主 ,驾驶员连带赔偿伤者, 如果车辆有商业保险, 最终这部分钱也是保险公司出;2、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3、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


·交通肇事逃逸被扣车多久能取回
    交通肇事逃逸被扣车多久能取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交通肇事逃逸被扣车多久能取回对车子的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即一般的责任认定书出来,就能提车。交通处理程序(2008)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


·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赔偿
    现在开发商卖房基本上都是采用期房销售的手段,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然后约定一个时间交房,但是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开发商延期交房,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赔偿?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赔偿 此类问题购房人须注意购房合同中针对延期交房违约赔偿是否具有的明确条款,其次购房人要注意该条违约金的比例是以购房人已付房款为基数的,包括银行贷款按揭部分,同样条款对不同方式...


·个人要交土地使用费吗?
    个人要交土地使用费吗?在外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导致农村很多土地都是空着的,有的人看到了其中商机,就会去承包这些土地,开展养殖业或种植业等,土地承包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这是国家大力支持的。就土地使用费而言,个人要交土地使用费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


·交通事故赔偿钱给谁
    交通事故赔偿钱给谁,怎样办理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数额少的由当事人先垫付,保险公司将钱打入投保人账户。赔偿数额较大时,由受害者、保险公司、投保人三方协商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受害者。二、交通事故赔偿金额1、最后的赔偿费用还需要上诉法庭,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来进行赔偿。治疗期结束后,后续需要做恢复的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要另行上诉,陈述实际的情况,按照法庭的判定索要赔偿。但是医疗机构出具医疗期后必然会发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