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不管购买的事期房还是现房

不管购买的事期房还是现房,在实际的生活里面都会牵扯到关于交房子的一个问题。那么当这个商品房已经竣工了,并且质量达到了国家所规定的一个交付使用的标准以后,一般来说开发商就会通过一个书面的形式通知购房这个房子的当事人来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当购买这个房子的当事人认为这个房屋已经满足了约定的条件的时候,就会在相应的《房屋验收交接单》上面进行签字,在这个时候开发商就可以算作是已经完成了这所房屋的交付工作。那么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一般来说,房地产的一个开发商在交付房屋给房屋的购买者的时候应该满足下面的条件:1、按照一开始就已经签署好的购房合同里面所约定的日期来进行交房;2、房地产的开发商所交付给购买者的房屋应该是符合相关的合同里面的约定的;3、如果房产的开发商有设置样板房的,应该和购买者说清楚实际交付时候的商品房的房屋质量、相关的设备、房屋的装修是不是样板房的一模一样,如果没有做任何的说明的,开发商实际交付给购买者的商品房就应该和样板房的一模一样;4、房地产的开发商向房屋的购买者人提供房屋相应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5、房地产的开发商应该委托现在已经具有了房产测绘资格的相关的单位对于这个房屋基的一个建面积或者是套内面积进行实际测绘,并且上报给有关的主管房地产的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6、房地产的开发商应该在把房屋交付给房屋的购买者的那一天算起的六十天时间里面,把相关的需要进行办理的权属登记的资料上7、房地产的开发商协助或者代理这个的购买去进行相关报给这个房屋所在地区的主管房地产的行政部门;房地产权证的办理。如果在房屋交付之后,房屋的购买者认为这个房屋的主体结构的质量是不符合国家的规定或者是合同里面的约定的,可以委托当地的进行工程质量相关的检测机构对这个房屋进行重新核验,在检测之后,确认这个房屋的主体结构的质量确实是达不到标准的,可以进行退房。房地产的开发商要承担在这个过程里面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



相关内容:

·房屋租赁期间卖房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但是这房屋租赁的期限最长是多久呢,房主在租赁期间能不能卖房,如果房主在租赁期间卖房怎么办?这些都是很多人在实践中遇到过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


·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
    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一、房屋拆迁装修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第24条的立法释义明确了: 1、条例的立法原意在评估时是不考虑装修的; 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3、如果要对装修进行补偿,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协商确定。 从上述解释可以看到: 1、房屋拆迁评估中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一、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可以找正规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纠纷问题...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有哪些
    可以通过遗嘱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居住使用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
    居住使用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 房子的土地使用权限满了,可以选择去相关部门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具体的做法是由所有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情况是国家收回你的土地和房屋,这种情况一般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类似于用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1.国家要收回土地:如果国家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房屋业主可以向国家申请一定的补偿。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便会由国家无偿地...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电话: 。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电话: 。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电话: 。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这要先知道具体产生的是怎样的纠纷,有针对性的来解决,才能较好的处理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拒不退房; 2、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不允许续租; 3、剥夺承租人优先购房权。 二、遇到这些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


·房屋质量如果存在问题的话,这肯定是购房公民不能够容忍的。大家
    房屋质量如果存在问题的话,这肯定是购房公民不能够容忍的。您在生活当中不管购买什么商品,肯定对其质量都是有要求的,更不用说像房子这样的重大支出。如果房屋质量发生了纠纷,和开发商协商无果的话,公民可以针对房屋质量问题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就需要知道,房屋质量纠纷起诉书应该怎么写? 一、房屋质量纠纷起诉书应该怎么写? 1、当事人基本情况。 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


·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并不是统一的,在制定具体的标准之时,必须要遵守以下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


·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
    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 一、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属于无效的婚姻,而在同居期限取得的财产,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


·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现实中,有一些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还未取得产权,但此时涉及到夫妻离婚,自然也是要对房产做出分割处理的。不过由于这样的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比较特殊,您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要怎样来分割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首先,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的情况中。若是因没有交清全部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那么根据《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


·房东不同意转租有效吗?
    房东不同意转租有效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未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转租的合同是无效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为转租是要经过出租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