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生活中,抢劫是一种社会危害比较大的犯罪活动。并且,抢劫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应该根据抢劫实施的具体情况来分别对待。其实,抢劫在实施的时候,很有可能在过程中酿成新的犯罪行为,所以,为了方便您理解,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为您介绍抢劫罪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抢劫罪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信用卡诈骗15万判缓刑处理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日常生活中,您对信用卡应该是特别的熟悉吧。现金社会可以说几乎每个人都会有一张信用卡,甚至好几张。信用卡的作用是便于我们提前消费。但是信用卡的金额一旦透支太多而无法偿还,是一种犯罪的行为。好多网友咨询信用卡诈骗15万判缓刑处理吗?信用卡诈骗罪金额在十万以内,如果量刑是三年以下的,有机会宣告缓刑。信用卡诈骗15万判缓刑处理吗,信用卡诈骗15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绑架罪如何处罚 近年来,绑架罪发生次数越来越多,绑架罪就是嫌疑人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利用绑架的手段来换取赎金或者其他要求,那么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带你走出困惑。一、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
·对犯罪构成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对犯罪构成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对犯罪构成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二)以独立的犯罪构成中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为标准所作的区分。 (三)叙述的犯罪构成与空白的犯罪构成 (四)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这是以犯罪构成内部的结构状况为标准所作的区分。 二、拒不认罪免于刑事处罚吗? 1、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犯罪人确实违...
·有罪免于刑事处罚警察警衔会取消吗? 有罪免于刑事处罚警察警衔会取消吗? 一、有罪免于刑事处罚警察警衔会取消吗? 不会,人民警察犯罪,且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会因此被取消相应的警衔。如果是免于刑事处罚,则不会因此取消警衔。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离休、退休...
·非法走私制毒物品怎么判刑 一、非法走私制毒物品怎么判刑 犯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刑法》第350条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运输、携带、邮寄醋酸研、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经常用于制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化学物品进出...
·一、一般盗窃罪坐牢还用还钱吗 一、一般盗窃罪坐牢还用还钱吗 被判刑后还是要偿还的,刑罚不能减免民事责任。该还的钱还是要还。 根据《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数额起...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包括什么内容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包括什么内容(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 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二)、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 作为均可构成。以不 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 众所周知,毒品是害人害己的,其危害之大,毒品犯罪分子更是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国家对毒品犯罪分子更是零容忍,而总是有些人铤而走险包庇毒品犯罪分子从而从中获取利益。对此,国家刑法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出台了相关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1、《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
·刑事自诉案件文书送达规定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
·河南省涉黄罪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河南省涉黄罪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
·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漏罪应该怎么处理 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漏罪应该怎么处理对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撤销缓刑。《刑法》第77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漏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缓刑刑期如何计算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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