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是否构成诈骗? 一、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是否构成诈骗? 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不会构成诈骗,因为对于贷款欺诈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对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后才进行立案追诉。从表面上看,使用虚假离婚证明,骗取巨额(数百万)银行贷款用于购房,极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算二套房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算二套房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般情况下不算二套房的, "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购房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办银行按揭 买房贷款...
·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
·在新房收房之际,许多购房者都被如何进行房屋验收以及房屋验收不 在新房收房之际,许多购房者都被如何进行房屋验收以及房屋验收不合格怎么办的问题所困扰。实际上,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有法定的验收流程,若是验房时发现质量问题,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验收不合格怎么办 1、小的质量瑕疵问题 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具体程序是什么?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具体程序是什么?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商品房买卖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带上有效证件(买方:身份证;卖方: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身份证)。如买方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办理。受托人属直系亲属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说明不能到场的原因,与受托人的关系、买卖房屋...
·订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订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一、订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订房合同违约金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它首先是根据双方的协商来约定的,其次它有一个范围的限定,即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
·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标准是多少? 为加强对房屋租赁行为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房屋租赁人征收一定的房屋租赁税。这里所说的房屋租赁税并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一类,包括房屋租赁要缴纳的所有税种。那么,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标准是什么呢?请阅读下文详细了解。 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标准是多少 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税收...
·离婚房屋增值计算方法是什么 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现如今的房子在购买以后的增值空间也是非常大的。那么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可能会存在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有一定的争议。法院为了方便对房子增值部分的分割,能够处理的更加公平公正,所以对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离婚房屋增值计算方法是什么呢? 一、离婚房屋增值计算方法是什么?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需要分割的,需要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就是房屋评估部门。经过...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很难保证不出现有违约的情况。在卖家违约或者买家违约的情况下,二手房买卖交易失败,需要由双方签订解约合同。那么二手房违约解除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写?卖家违约与买家违约有哪些不同?下面本站的我们就带您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二手房违约解除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写? 第一种违约纠纷: 买家违约,解除合同。 买家违约从时间段上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买卖双方尚未签署《居...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
·一、非长沙户口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非长沙户口买房条件有哪些?1、2015年9月1日起,有连续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可购1套商品住房提交资料:全家户口本、2015年9月1日起连续24个月长沙社保或者个税明细。2、大专学历/技师申请人才购房资格(不落户)可购1套商品住房提交资料:身份证、全家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技师资格证、在长公司开具的在职证明、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该公司给员工缴纳的社保明细、24个月在长沙工作收入...
·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房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二、简介 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保护。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抵押登记是法定要式行为,抵押权是一种在抵押物上所设定的他项权利,履行抵押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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