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动关系期满视为延续吗? 为了充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订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其中就包括和劳动者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可是,许多人不太了解劳动关系期满的含义和具体应对措施。那么,在我国劳动关系期满视为延续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在单位工作,是否可以视为合同自动延续? 劳社厅函〔2001〕249号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女方无工作抚养权是否能够争夺抚养权? 当代社会,很多人离婚之后一时半刻并不能找到满意的工作,但是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孩子抚养权归属有需要依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来进行确定,那么女方无工作抚养权是否能够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女方无工作抚养权是否能够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这个是可以的,但是根据你的经济收入评定起到一定的出入。子女抚养权怎么判,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施工包括很多分项目,各个分项目综合起来才构成了整个工程。比如住宅施工当中就包括主体施工、砖墙施工、水电施工、装修施工等,各个分项也对应着不同的施工要求,验收质量标准也不尽相同。那么,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抹灰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抹灰...
·基层工作年限未满一年要怎么填写 一、基层工作年限未满一年要怎么填写基层工作时间的计算精确到月,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自基层工作起始月起算,截至基层工作结束月,每满12个月累加为1年(起止月均可按一个整月计算)。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二、基层工作年限的界定在基层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日算起。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
·员工得癌症能辞退吗 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30天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
·建设工程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当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建设工 建设工程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当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衡量因素,通常情况下工程质量需要一定的保证金,那么在我国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在我国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条件都有哪些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条件都有哪些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
·2023工伤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依然有权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劳动者也可以进行,但是必须要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当然二者也可以协商解除,这时候当然就不需要法定情形或者指定情形了,只需要双方合意就行,那么到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有哪些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
·解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是否需要缴税?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一般都会签署劳动合同,负各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在未出现合同中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的情形,四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若是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时会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的经济赔偿金,自职员拿到因解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后,是否需要纳税案? 一、解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是否需要缴税? 双倍工资不是工资,是法律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一种惩罚性赔偿,不用纳税。 二、什么是双...
·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
·签了劳动合同做了一个月不做了要赔偿吗? 签了劳动合同做了一个月不做了要赔偿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可以正常离职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关系本质上是民事主体之间所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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