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公司可以申请仲裁吗?

一、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公司可以申请仲裁吗?


可以,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者要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关申请仲裁的事项,《劳动法》有明确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三、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见,核心的问题就是签几份劳动合同并不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核心所在,哪怕劳资双方之间从来都没有签过劳动合同,符合仲裁庭的受理范围的情况下都会开庭受理的。而员工在劳动关系当中也不要太过于天真无知,劳动合同只有一份的这种情况是不正常也是违法的,如果单纯的是为了跟公司索要劳动合同而申请劳动仲裁,其实可以考虑之际和公司索要的。




相关内容: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注意事项哪些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及确认劳动关系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


·一、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单位辞退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员工时,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般都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进行相应的工作的,但是也有很多情况,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可能会被解除劳动合同,与此同时,我们有必要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这件事。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协商解除合同的唯一条件是双方达成解除的合意,只要双方同意,即可无条件地解除。双方协议行为不需要通知,因为通知是单方的告知行为。达成协议本身就包含了双方...


·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在实际生活中随着《劳动法》的普及,很多人都有一些疑惑,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一样吗?其实这两者还真有区别,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有很多相似之处,在实践中很容易混淆。那么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吗?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一、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在经济上居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根据规范目的,劳动法的规定不能适用于民法上的雇佣合同。雇佣关系虽然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规制与调整,但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效力如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效力如何?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效力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围墙工程发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围墙工程发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现在几乎所有的住宅小区都有围墙,这是为了确保小区的安全,围墙工程属于零星工程,开发商会将其承包出去。按照规定,建筑工程应该遵循公开招标为主的原则,确定中标企业后,双方会在一定期限内签署发包合同。那么围墙工程发包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范文。 围墙工程发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没有急诊病历工伤认定怎么办?
    没有急诊病历工伤认定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中三个必要条件: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一、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特点?
    一、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特点?1、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就业权益的保护。2、分类规范不同劳动用工形式。针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用工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进一步完善全日制用工规范的基础上,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两种用工形式专门进行了规范,拓展了法律适用的范围,使不同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护。3、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为保证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用人单位切实得到执行,保护守法企业的积极性,...


·临时工工伤赔偿规定有哪些
    临时工工伤赔偿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致残或者死亡的,还应支付其他相应费用。劳动者系临时工,但与公司签订...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长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长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过年有加班工资的是哪几天
    过年有加班工资的是那几天一般春节放假时间为其他,其中农历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和正月初三是法定假日,除夕、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是周末调休。因此春节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在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或小时工资300%的加班工资报酬。在另外四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首先安排休假,不能休假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或小时工资200%的加班工资报酬。《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


·劳务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吗?
    劳务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吗?劳务工可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是劳动合同,但双方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种弹性工作制度,也被称为小时工。指的是在《劳动法》规定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