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变更劳动合同能降薪吗?

一、变更劳动合同能降薪吗?依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公司没有经过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单方降薪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二、劳动合同变更要注意什么事项?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4、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订立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企业自身调整,有时候需要对合同条款做出变更。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对员工降薪,比如员工在工作上出现重大失误。经过员工的同意,双方可以变更合同中薪酬方面的条款。不重签合同的话,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也行。



相关内容:

·小伤是工伤
    小伤是工伤,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的,应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


·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
    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保证,劳动合同法是在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不同地方的劳动合同法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重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重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一、总 则 1、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2、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


·工伤认定书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工伤认定书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如果工伤认定书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 二、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1、用人单位全称;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3、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4、认定为工伤、...


·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现在有很多大型的建筑工程会采取投标后选择一个承包商来对工程具体负责。在开始施工前,双方会签订相关的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合同中,一般会对于施工中的种种事项作出一定的具体要求,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那么,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 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应该包括工程质量等级、检查以及隐蔽工程和中间验...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要是单位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员工是享有拒绝的权利,同时单位不能因为员工拒绝加班就开除或者克扣其工资。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员工也是不能拒绝加班要求的,但此时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那一般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


·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劳务派遣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为解决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这个规定的主要内容。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


·工伤认定后公司反悔是否可以
    劳动者受到工伤以后,除了要治疗,其次就是进行必要的工伤认定,根据认定的工伤等级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是现实中也会出现工伤认定后公司反悔的情形,您在遇到这类反悔的情形该怎么办,大多数的人能都可能不了解,不过我们将告诉您该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反悔是否可以 劳动者的认定书出来以后,用人单位是可以在十五日之内向当地的人民政府申请新行政复议的,具体的,如果当地的人民政府认为该工伤认定书认定事...


·宝鸡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判决案件前,会参考司法鉴定的结果,故而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才能成为鉴定机构,各地的鉴定机构是不同的,今天我们给您带的来的是宝鸡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的相关信息。 一、宝鸡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劳动者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员工正常情况下主动离职公司是不需要向支付补偿金的,但是这三种情况除外。 1、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的手段强迫员工进行超过合同约定的劳动的,或者员工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时,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讨要补偿金,如果公司不愿支付补偿,可依法上诉强制赔偿。 2、公司以欺瞒等手段致使员工非自愿修改劳动合同或者使员工非自愿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说,公...


·拖欠工程款找谁投诉,如何维权?
    拖欠工程款找谁投诉,如何维权?一、工程拖欠找谁投诉1、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二、拖欠工程款怎么办1、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期限、逾期利息及调价方法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