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配偶一方签订买卖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效力,也就是指的我国法律所赋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而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相应的约束力。一般来说,合同效力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是:一是从权利层面上来说,当事人的相关权利是依照法律而受到保护的;二是从义务层面来说,当事人是需要根据合同上面所约定的履行相应义务的,要不然就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三是在一定前提之下,是对第三人能过产生约束力的。2、合同的效力从狭义上来看,它一般指的就是那些有成立且有效的合同,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会产生当事人在预期当中的一定的法律效果。依照民法典建构起来的逻辑,合同订立主要就是规范了双方或者是多方的当事人如何达成了合意,而合同的效力就是去进一步地规范这些当事人产生的合意,所应该具有的什么样的法律效力。合同的自由是我国现行的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以及灵魂,所以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合意只要是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话,该合同就应该能发生法律效力。3、从广义上看,合同所产生的效力其实是泛指的合同所能够产生的所有法律效果。在我国现行的民法典里面,不仅是有效的合同具有自己相应的法律效力,无效的、效力待定的以及可以撤销等形式下的合同都是具有自己的法律效果的。所以广义层面上的合同效力,其实还应该要包括有效的合同在发生了违反行为时所能够产生的法律效果。所以依法所成立的合同,对于其当事人是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而当事人则应该是要积极履行自己相应义务的,如果不履行,那么就应该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虽然这一责任的发生并不是当事人在预期当中的效果,但是确实是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的,也应该要属于广义范围下合同效力的范畴。4、夫妻之间,其中一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多数签的是关于房产的合同,而合同效力的界定,关键的地方还是在于该房产是登记在谁名下的。不动产物权一般是以公示为原则,而夫妻之间的一方在签订了买卖合同的时候,购买者是需要去审核出售房屋时登记在谁名下的。如果该房屋是登记人是夫妻双方或者是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这一方,而且还没有得到另一方的授权的话,是不能将其购房者认定为善意的。在民法典里有所规定,没有权利处分的人在处分了他人财产的话,经过权利人追认,或者是没有权利处分的人在签订合同之后取得了相应的处分权的,该合同是应该有效的。5、如果出售的房屋是登记在签订合同的这一方的名下的话,那么合同就应该要认定为是有效的,此时购房者只对房屋的产权状况具有形式审查的义务。但是其没有义务去审查出卖的这一方是否已婚,或者是否属于只登记在单方名下的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相关内容:

·涉嫌经济合同诈骗如何判刑
    涉嫌经济合同诈骗如何判刑 一、什么是涉嫌经济合同诈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


·五金购销合同怎么写?五金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五金购销合同怎么写?五金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五金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及数量: 二、产品规格及价格: 三、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 四、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的货物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地方质量标准和甲方...


·保管合同能否附条件取回
     一、保管合同能否附条件取回? 保管合同能附条件取回,签订合同的双方应该合同中有约定,没有特别事由的就不能提前领取保管物。在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九条关于保管合同中保管物领取的规定,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的时间为: 1、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在现实生活中,保管只是物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中的短暂停留。一般来说,保管人对保管物的保管不是没有期限的。如...


·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一、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1、全面履行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的当...


·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份合同若是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在法律上,对于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到底是如何要求的呢?此外,与合同成立相对应的就是合同的终止了,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一般有哪些终止事由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要是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有: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


·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一、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一、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二、赠与合同范本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很多时候会听到经销商这个词,我们对此不是很能理解,其实经销商大都是指的出口方和进口方,而经销商协议是指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的协议,是为了双方的利益,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经销商协议的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犯罪形式,由于这类诈骗犯罪是利用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的,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欺骗性,往往与经济合同违约纠缠不清。根据犯罪构成理论,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司法实践中,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表现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


·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
    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生活中,有些人在做买卖时,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会不择手段,比如: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合同。那么,在交易中,对于恶意串通的合同应该如何认定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 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 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


·当妊娠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现在职场中职业女性的数量也在增加,但这些职业女性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妊娠期,很多公司不愿意招收女性就是出于这个原因。于是很多女性担心妊娠期合同到期该怎么办,不用担心,女性职工在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是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会延续到三期结束后,是不需要续签的。 怀孕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法中规定除非是职工本身的原因,否则单位不得借机和怀孕的女员工解除合同。甚至不能降职...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1、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 2、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


·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
    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 二、法律特征 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