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家政服务合同模板是什么?

家政服务合同模板是什么?

在很多经济条件允许的家庭,由于户主工作繁忙,很多时候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和打扫房间,这个时候,他们往往选择请保姆来做家务和照看孩子,这也就促使了家政服务行业的兴起和发展。而正规的家政服务往往需要签订合同,那么家政服务合同模板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家政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雇主): 居民身份证:

乙方(家政服务员): 居民身份证:

一、经甲方(雇主)乙方(家政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雇主)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政服务工作。未经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不逼乙方做没有安全措施的工作。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______________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内乙方因疾病及意外损伤所引起的理赔,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一切理赔以保险条款为准。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_______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理赔事项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一切以保险条款为准。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 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乙方在服务期内因疾病及意外损伤所引起的赔偿,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一切以保险条款为准。慢性病回家自费治疗。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2.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3.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4.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家政服务行业的兴起,既解决了有些家庭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孩子,管理家务的问题,又解决了一部分人尤其是中老年妇女的就就业问题,因此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欢迎,市场也越来越广阔。


相关内容:

·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是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合作或者售卖物品选择签订合同来进行,签订合同的双方为出卖人和买受人,有很多人不知道他们的具体义务,这里呢,本站的我们就为您整理并总结了关于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是什么?(一)出卖人义务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该项义务是出卖人的主合同义务,它由两个方面的内容组成:(1)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


·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吗,什么是实践合同?一、运输合同应为诺成合同 关于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学者中有不同的看法。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另一种观点认为:“客运合同为实践合同,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但双...


·因政策变化解除买卖合同责任谁承担
    因政策变化解除买卖合同责任谁承担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责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因为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


·用人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随着您法律意识的提升,一般的人都会与工作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期限到期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没有及时续签,从而造成各种交接出现问题。今天,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描述一下用人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解决方法。 一、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一、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转租合同效力待定。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


·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要根据合同性质分析,对于迟延履行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仍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后,不需要再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


·合同解除溯及既往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解除溯及既往效力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解除溯及既往效力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是一个在学术界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立法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它直接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相关联,又是合同解除制度必须给予回答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实际上暗含着对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不同界定。司法实践中有以下两种不同观点:1、合同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但特殊情况下应对合同解除的溯及力作出某些限制,主...


·保险合同的解除形式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一、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在法律中被直接规定出来。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投保人而言:(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投保人的解除权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规定:一是在合同约定可以于保险 责任开始后解除合同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


·有关赠与合同的法律
    有关赠与合同的法律 法律条文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法律效力如何? 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一种权利,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自始无效的行为。《民法典》规定了一般合同、赠与合同的撤销要件,也同样适用于附义务赠与合同。 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一般合同撤销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合同...


·合同诉讼案的诉讼时效时效是多久?
    合同诉讼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纠纷是一种很常见的民事纠纷,《民法典》规定普通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大部分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都是三年。但是,还有一些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比较特别,比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此外,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