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2、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条件

第十九条 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依照第二章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

第二十条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根据《六十条》确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变更的,按变更后的现状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

(一)由于村、队、社、场合并或分割等管理体制的变化引起土地所有权变更的:

(二)由于土地开发、国家征地、集体兴办企事业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进行过土地调整的;

(三)由于农田基本建设和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重新划定土地所有权界线的。行政区划变动未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原土地权属不变。

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第二十二条 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农村农民集体所有。

第二十三条 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土地,《六十条》公布以前使用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六十条》公布时起至一九八二年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止使用的,有下情况之一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1、签订过用地协议的(不含租借);

2、经县、乡(公社)、村(大队)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了适当的土地调整或者经过一定补偿的;

3、通过购买房屋取得的;

4、原集体企事业单位体制经批准变更的。

一九八二年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一九八七年《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的集体土地按照有关规定清查处理后,乡(镇)、村集体单位继续使用的,可确定为该乡(镇)或村集体所有。

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采用上述以外的方式占用的集体土地,或虽采用上述方式,但目前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如荒废、闲置等,应将其全部或部分土地退还原村或乡农民集体,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九八七年《土地管理法》施行后违法占用的土地,须依法处理后再确定所有权。

第二十四条 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经依法批准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分别属于乡(镇)、村农民集体所有。

第二十五条 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以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办联营企业的,或者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以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乡镇企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前提条件本身就是件获得了宅基地,而宅基地的政策又是一宅一户,所以,这样就意味着以家庭成员为单位的村民,成年的子女想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话,先给从家庭当中另立户口,整个办证的流程从自己递交了申请材料之后,就是在乡镇政府,县政府等各部门之间逐层审批的。


相关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转让合同的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2、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文山州富宁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新华镇县城所在地(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区内),平均补偿标准:6087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新华镇县城所在地(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区...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在我国,人们无时不刻生活在证据的包围之中,就连自己的身份,也必须要有身份证才可以证明。而对于国家管制比较严格的土地资源来说,拥有一张城市的土地使用证几乎是人们半辈子的梦想了。那么,如果要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可以参照下文。 一、合同证明 借款合同、(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内容的,不必单独提交借款出让流程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含最高额借款抵...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 生活中,在一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写民事诉讼状,但因为我们平日对民事诉讼涉及不多,所以对民事诉讼状的书写知之甚少,那么民事诉讼状要如何去写,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状原告住址需和身份证上的地址一样吗? 不需要一样,但身份证上的地址还是要写的,是居住地,然后可以加上经常居住地的地址。 二、民事诉讼状怎样写 ...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一、管辖 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种情况的申请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超期了,复议机关会以申请复议超期为由不受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另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起诉的期限是,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果超期起诉的话,法院会...


·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说到宅基地,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在进行宅基地的使用和转让以及继承的时候,我们都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那么,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呢?由继承房屋进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 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你可以为权利人。 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到你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债权性土地使用权
    债权性土地使用权 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就意味着您可以合理利用土地了,您对土地使用权了解的可能不少,但是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债权性土地使用权。和债权有关的土地使用权,其实简单的说,就是在必要时候,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债权人暂时保留土地使用权,但是不可随意处置。具体的内容,可以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债权性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规定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


·个人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我国对土地的管理也是日渐规范化,国家也是依法实施土地登记制度,对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的土地进行保护,任何单位都不可以侵犯,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呢?是需要土地的持有人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后,即可申请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1、所需资料: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怎么处理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怎么处理 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成都市三绕征地补偿标准
    成都市三绕征地补偿标准 一、成都市三绕征地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


·汝州蟒川乡征地补偿费用是多少?
    汝州蟒川乡征地补偿费用是多少? 征地补偿金额的计算依据当地人口、土地的年产值,所以补偿费标准并不统一。我国规定为国家有土地的所有权,个人只能够使用土地。政府要将土地征收作为他用时,会给使用者一些补偿金,各个用途的土地补偿费用参考耕地的费用。政府会对不同意补偿方案的当事人进行双方协商处理。以下是汝州蟒川乡征地补偿有关信息: 一、汝州征地补偿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一、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一)国家所规定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1、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6、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