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具有稀有性,高价值土地更是如此。因此,对于高价值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十分频繁。在诸多的转让案件中,人们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的意愿变得十分迫切。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7年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怎么办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见。如果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2...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要纳税的计算标准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要纳税的计算标准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要纳税在纳税的时候是有一个标准的,根据具体的情况内容来纳税,不同的情况所纳税的税额不同,在这些问题上市需要注意和留意的,下文是对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要纳税的具体细节进行的分析,需要了解的仔细阅读一下。 一、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纳税标准 对转让方来说:营业税=营业额×5%(若转让方能提供原购置土地的发票,按转让土地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受让原价后的...
·株洲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怎样的? 株洲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流程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中各行各业中,房地产行业在所有行业中的利润水平是有目共睹的,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把房地产板块加入到了整个公司的规划中来,在开展房地产相关工作前,首先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其中比较重要的便是开发资质的办理,但是有许多企业不了解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流程,下面由本站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准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核准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
·婚前土地补偿款离婚时能否分割? 离婚的话财产如何分割?离婚的话财产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来分割从立法目的解释来看,土地补偿款的实质是对失地农民今后的一种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二)对共同财产作出的规定种类。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从一定程度上讲,它是农民最大和最后的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补偿款实质是对失地农民这一特定身份人群的一种生活保障,是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对于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
·划拨土地房产证继承要什么条件? 划拨土地房产证继承要什么条件?划拨土地一般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必须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根据《民法典》的...
·养鱼水库怎样征地补偿应该怎么计算? 征地补偿如果是涉及到土地的,就应该按照土地的面积来计算,那么如果是由于鱼塘等相关养鱼水库的有关征地补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样的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征地补偿也是应该按照具体的占地面积来进行补偿的。2018年鱼塘征收赔偿怎么计算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包括耕地补偿费及其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费...
·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山东烟台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很多郊区的农村土地都被政府征用。作为被征用土地的一方,最关心的自然是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做出了明文规定,各个地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做出调整。那么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具体讲一讲。 一、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
·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现实中很多人办理协议离婚都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的,也就让其他人认为夫妻离婚只能是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对于那些在外地打工的人来讲就很不方便,那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
·黑龙江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是怎样的 在黑龙江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是怎样?黑龙江政府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出台了相关条例,需要由有关部门拟定方案经批准后才能执行,同时必须有关部门和土地使用者共同签订合同。那么,下面就由小编来为你详细讲解一下。 一、黑龙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五十三条...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会面临怎样的风险?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会面临怎样的风险?公司是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一个公司的地址只有一个,当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时,将会面临什么情况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