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犯罪嫌疑人砸车窗盗窃怎么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砸车窗盗窃怎么判刑?

盗窃属于目的,砸坏车窗属于手段,按盗窃罪定罪处罚,在量刑时可以从重处罚,属于酌定情节。

相关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二、构成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这种情形,最终砸坏车窗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当然也是要由犯罪嫌疑人来承担的,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盗窃的时候所采用的犯罪手段是砸车窗,在量刑的时候不排除法院会将这一犯罪情节作为从重处罚的依据。但最终还是要看犯罪嫌疑人所盗窃的车内物品的价值了,就算什么都没有偷到,也要及时报案的。





相关内容:

·校车超载危险驾驶有什么后果?
    校车超载危险驾驶有什么后果?近年来,交通事故中由于超载而发生的占据了很大比例。超载的危险指数不仅需要驾驶员严肃重视而且需要社会群众的共同监督。校车的属性因其搭载着年轻稚嫩的生命而更加特殊,对校车的监管力度也在一天天不断完善和加强,然而因校车超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却仍然层出不穷。我们需要深刻意识到校车超载危险驾驶有什么后果?在此的我们将为你详细解答。 1、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构成危险驾驶罪 此次修改前...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是什么?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是什么?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那么,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在哪呢?下面由编辑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酒后驾车和酒醉驾车的相关知识。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


·一、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一、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算。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二、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职...


·肇事逃逸走车损的流程是怎样的?
    肇事逃逸走车损的流程是怎样的?肇事逃逸走车损的流程:报案→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要先抢救受伤人员,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不需要检验的,在十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二、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后车损给报吗?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


·40万标的诉讼费用要交多少?
    40万标的诉讼费用要交多少? 一、40万标的诉讼费用要交多少? 40万元标的诉讼费用要交7300元(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受理费为3650元)。 【解答依据】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近年来交通赔偿中是先减交强险赔偿吗?
    近年来交通赔偿中是先减交强险赔偿吗?是的,医疗费项目是在1万限额内承担,超出部分按照责任分担;残疾赔偿金项目在11万限额内承担,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承担,财产损失在2000元限额内承担,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承担。在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中要减去交强险已经赔付的部分,但对于客户而言,其实是同时赔付的。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


·要是不小心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算交通肇事吗?
    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是否算交通肇事,需要看具体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法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个规定中并没有指定犯罪主体必须是机动车驾驶员,所以,当行人无视交通信号灯随意穿行马路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时,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将有可能是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要交税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要交税吗?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不需要交税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离婚导致的财产分割,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只有房屋转移才需要缴纳税费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在发生后我们首先需要确定责任,在确定责任后就涉及到赔偿了,如果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残废,那么其赔偿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做?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做?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立即停车,并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保护现场就是尽量不改变现场在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以便于勘察人员提取物证、分析事故发生经过,为正确判断事故发生原因、分清事故当事人责任打下基础。保护现场应开启危险信号灯,在距现场合适的距离设置警告标志,防止其他车辆驶入时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或破坏现场。然后,根据勘察需要和现场可能划定现...


·一、醉驾驾驶出租车如何处罚?
    一、醉驾驾驶出租车如何处罚?醉驾驾驶出租车的处罚是: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