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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怎么计算工资?

一、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怎么计算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划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但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计算至满一年前,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最长只能计算十一个月。由于超过一年后,双方就视为已经签订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于2008年1月1日前已经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2月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应当自2月1日起支付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能就算二倍工资的。


二、如何计算员工工资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目前我国的节日假期为11天,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办法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为250天,计算公式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为62.5天,计算公式为: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为20.83天,计算公式为: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方法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


(二)应发工资计算


平日工资计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所以工资计算过程如下: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公式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职工日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加班工资的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作关系后,应当及时地签订劳动合同,并就劳务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合法合理的规定,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双倍工资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相关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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