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 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无论是商品房还是自建房,只要只居住使用的房屋就有质量安全标准,有了这些标准我们才能使用这些房屋,因为一旦住房标准存在较大的问题,那么房屋就会有安全问题,那么,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法中的标准有哪些呢? 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法中的标准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
·关于房屋他项权证从哪办? 关于房屋他项权证从哪办? 他项权证,这个内容您应该很陌生,因为并没有在生活中听说过,但是对于一些买过房子的人来说是最熟悉不过的,因为在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向银行贷款,继而将房款打到开发商的账户上,那么银行房贷就需要有抵押物。他项权证就是这个抵押物。那么房屋他项权证从哪办? 一、不动产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
·商品房包销税费谁来支付 商品房包销税费谁来支付有些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时候,公开给购房者说日后可以保证对所购买的商品房进行销售,也就是包销的意思。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什么是商品房包销呢?而在进行商品房包销的时候也会涉及到税费的支付,此时这个税费又该由谁来承担?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商品房包销 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且已经建成并符合销售...
·办理首次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我国人口密度较高,现今我国住房压力日趋严重,这种现象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更为明显。为了缓减购房压力,我国规定首次购房允以优惠,但需要购房者提供首次购房证明。不少朋友反映由于自己是第一次买房,不知道该如何办理该证明。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下列信息。 一、首套房是同时满足下面的三个条件的: 买房人年是需要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九十平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人现在名下是没有单独或者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苏州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多少? 苏州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多少?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女儿行吗?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女儿行吗?老人生前立遗嘱,遗嘱上写死后将房子赠与给儿子,这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这属于遗嘱继承。所以对于老人生前立遗嘱给儿子有效吗 这个问题,结合以上描述,答案是可以的。《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
·房屋转让协议范本 房屋转让其实可以算是进行房屋买卖,此时涉及到交易,自然当事人就需要达成一致,以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而在需要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时候,很多当事人反应自己不知道要怎么写协议才好。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房屋转让协议范本一份,帮助各位了解相关知识。 房屋转让协议范本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一、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要面签吗?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要面签吗?是不需要面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银行面签就是指借款人(连同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手章及贷款所需费用等到银行签订借据和合同,并进行面谈及...
·我现在要与丈夫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我现在要与丈夫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什么?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什么?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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