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学校食堂蔬菜食品购销合同的模板有哪些内容

学校食堂蔬菜食品购销合同的模板有哪些内容 学校食堂蔬菜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采购物品: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教科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我校食堂所需的蔬菜、干杂等食品、副食品采取定点采购。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
3、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发现腐烂变质的蔬菜除退回处理处,还要处以一定的罚款。
4、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蔬菜证明检(转载自网 ,请保留此信息。)验报告单、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
5、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5-10日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
(1)于乙方所供物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7、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总结的关于学校食堂蔬菜食品购销合同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学校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多,学校食堂蔬菜食品是学生健康的保障。同时学校食堂蔬菜食品购销合同是我们权益的保障。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所疑问,可以咨询焦作律师。



相关内容:

·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
     要知道签订合同,不仅是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是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在签订合同中是需要明确了解的。下面我们就为您着重解释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这一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前来咨询。 一、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的效力,有狭义概念与...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如何判断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如何判断 一、判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应正确处理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的关系 以合同自由为代表的意思自治是民商法的基石,现代合同理念充分尊重当事人缔约自由的权利。特别是在商事审判中,人民法院更应当谨慎介入当事人自治的领域,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最大限度的维护交易的稳定性。但是合同自由不是绝对的。对于因合同自由而引发的恶意竞争、追逐暴利及其所导致的当事人事实上的不平等...


·电子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电子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什么?1、电子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承担违约金。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如约支付报酬的违约责任。3、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受托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4、...


·合同生效日期和有限期限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效日期和有限期限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效日期和有限期限 一、 合同生效日期的定义 生效日期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 二、 有限期限的定义 合同有限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三、合同生效时间和有限期限的区别 ...


·应届生入职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6月份是高校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毕业生被单位录用后,在办理入职手续时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由于缺乏经验,不少应届毕业生同单位签署合同的时候发生纠纷,对于毕业生而言,掌握些签署劳动合同事项非常有必要。那么应届生入职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给广大毕业生普及下相关知识。一、应届生入职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加固设计合同主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把控后面的风险,一般都会将违约赔偿责任写进合同中,合同主体的一方如果出现违约,直接根据约定办事即可。那么,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我们今天针对此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


·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
    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


·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的原则有哪些
    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的原则有哪些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生效的合同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所以合同也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维护我们个人利益的重要凭证之一。那么今天我们为您讲解一下关于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以及我们应该遵循的原则。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什么是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 1、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 一、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但是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 ...


·一、出租人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出租人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否有规定?出租人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没有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签署合同有哪些
    签署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签署合同也就是签订合同,其实在经济往来中,很多人还是很乐意签订书面的合同,毕竟有效的合同可以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保护,同时也能约束彼此的行为。不过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签署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署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 1、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要点?
    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要点? 一、天津市技术合同登记条件有哪些? 1、注册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事业单位。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由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提出认定登记申请。(合同卖方(乙方)进行登记) 二、登记所需材料是什么? 1、技术合同原件一式三份。 2、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一式三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