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发生交通事故无责方不配合人伤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无责方不配合人伤怎么办?


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过程中,需要收集,交保管好相关证据,防止灭失。若需要提出财产的贬值损失,还需要同时提供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调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诉讼途径解决


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


4、法院开庭,可能构成需要伤残鉴定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5、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6、受害人申请执行。


所谓的无责任方不配合处理的这种情况,有可能是无责任一方提出来的赔偿数额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或者有些重大交通事故涉及的人员伤亡的情况比较多,有些人虽然无责,但是也需要配合处理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对于这些不配合处理的相关人员,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解决办法。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方式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另很多家庭都陷入了悲伤,事故发生了,紧接着就是对于事故的处理和赔偿,交通事故中伤者的种类很多,如果伤者是有需要抚养的孩子的时候,在赔偿过程中也要考虑抚养费的,但是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方式是什么,没有接触过的人根本就不了解。接下来本文将就事故抚养费的内容进行计算。 一、被扶养人抚养费的概念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


·交通肇事人伤应该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人伤应该如何赔偿 一、交通肇事人伤应该如何赔偿 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 1、出险:发生事故。交通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调查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证据,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载明了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公安...


·一、年检营业执照一年交多少钱?
    一、年检营业执照一年交多少钱?营业执照是公司以及个体经营不不可或缺的许可证之一,营业执照每年必须通过相应的的年检程序,才能继续进行营业。费用是每年1200元。营业执照年检主要目的是为确定企业的营业资格以及营业能力,这也是有效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方式之一。如果未通过年检,与公司有关的所有证照的年检都无法进行,所以及时进行营业执照年检时相当有必要的。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年检时间会因为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


·肇事造成对方车损逃逸应被追究什么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中,有些情况较轻微,不会造成人员的伤亡,但不可避免的就是车辆碰触发生损毁,那么交通事故如果肇事造成对方车损然后逃逸的应当如何判处呢?这种情况需要追究对方的经济损害全,包含修车费以及车上货物的损坏费用。按照逃逸罪进行抓捕。具体请看下文。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


·漳州五险一金缴交比例是多少?
    现在大多数人群都已经意识到五险一金的重要性,每个月定期缴交五险一金,对日后的生活会产生很大的帮助。所以,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有更多保障,选择合适的工作不仅只取决于企业给出的薪水高低。正如大多数人所知,缴交五险一金已成为您找工作衡量公司好坏的标准之一。那么,漳州五险一金缴交比例是多少?请您慢慢听我讲述。 一、漳州五险一金缴交比例 1、漳州社保缴交比例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


·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方把你车撞后,对方全责的,应该由对方赔偿你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是有赔偿受伤人员的损失的义务,那么如果出现责任方拒不赔偿,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


·离婚车子怎么分配
    离婚车子怎么分配 一、离婚车子怎么分配 车辆其实和其他财产一样,如何分割都要分情况。车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车辆和其他财产一样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分割,如果是协议离婚,由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也就是说,车辆可以分配给女方,也可以分配给男方,这都不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来说是平均分割。如果一方选择车辆,那么就给另一方补偿相应的价值即可。 如果车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怎么办
    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怎么办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一部分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损害了公民的利益。那么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的话,交警们该如何处理呢,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的话,交警们该如何处理呢? (一)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非机动车事故怎么处理,责任如何划分
    非机动车事故怎么处理,责任如何划分 一、非机动车事故怎么处理 1、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较重,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置后,及时到医院治疗。 2、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当事人受伤较重,应求助其他人员,立即拨打122报警,并拨打120或119求助...


·车被刮如何走保险2023
    汽车被刮如何走保险1、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 电话进行报案,大致说清楚自己车辆的情况。2、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损失情况等进行确认。有些小刮蹭的事故,保险人员会让车主自行拍照微信传过去就行了。3、 接着就是定损的流程,修理厂对车辆进行损失的定价,保险人员和车主无异议后就签字确认。4、收集案件的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人员进行办理索赔手续。5、保险公司经过不同部门的层层审查,确...


·主次责任交强险怎么理赔
    交强险只有两种赔偿方式,一种是无责赔偿,一种是有责赔偿。这个意思就是只要负有责任,不论是主责还是次责都是在交强险的限额内全额赔偿,不是按事故责任来比例赔偿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提交笔迹鉴定申请后多久开庭?
    提交笔迹鉴定申请后多久开庭?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同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法院审理案件的开庭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可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