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在医疗期内,法律不允许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如果是在医疗期届满之后,则符合条件的则也还是允许解除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对单位来讲就太不公平了。而此时符合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往往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医疗期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情况如下:

1、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3、医疗期满后医疗补助费的支付依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职员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若职员的伤势是由于工伤造成的,单位还必须支付职员的医疗费、误工费等,且即使医疗期结束,也不得以职员不能胜任职务需求而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职员可以请求得到适当额度的赔偿。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三明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三明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医疗纠纷是一种民事纠纷,是患者与医院之间发生的纠纷,通常是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医疗事故引起的。我们来看一下三明律师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一)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


·医疗过错律师费是多少
    医疗过错律师费是多少?诉讼费是多少? 一、对于医疗过错案件律师的收费情况 (一)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三)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


·医疗责任保险追溯期是什么意思
    医疗责任保险追溯期是什么意思追溯日期是期内索赔制保单的一个最重要的确定保险责任的时间标准。保单承保的保险责任事件必须发生在保单规定的追溯日期之后,保险公司才承担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一般而言,对于第一次购买期内索赔制责任险保单的投保人,追溯日期是保单的生效日期二、追溯期时效保险追溯期是指自保险期间开始向前追溯约定的时间期间,投保人连续投保,追溯期可以连续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追溯期的起始日不应超...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怎么办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怎么办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需要加倍的小心谨慎,这不仅是因为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全的问题,还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那实践中,既然争议已经发生了,就应该积极去处理。那到底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怎么办?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怎么办(一)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


·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
    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有一部分原因是不知道是否应该找医院赔偿,因为要求医疗损害赔偿是有条件的,那么申请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 1、过错医疗行为 由于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门性的特点,所以就一般性的诊治活动而言,医生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权,患者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医生应谨慎注意患者的健康利益,否则该行为违法。 2、损...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流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流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轻微责任的比例是多少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轻微责任的比例是多少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轻微责任的比例是多少 国家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处理时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还要考虑损害后果与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并明确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


·医院如何解决医疗纠纷?
    医院如何解决医疗纠纷?当代社会医患关系紧张,每天每个医疗机构都有因为各种原因发生的医疗纠纷,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很多患者情绪比较激动,不利于解决医疗纠纷,作为医疗机构就应该知道医院如何解决医疗纠纷?的,就应该有纠结医疗纠纷相关的程序和方法,这样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就可以快速的解决,不至于越闹越大。一、医院解决医疗纠纷应该做到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科主任对本科...


·贵阳省医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条件是什么?
    司法鉴定时解决一些专门性问题的活动,司法鉴定的结果影响大且比较深,所以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的要求也比较高,在我国各省市都有司法鉴定机构,在司法机构工作需要遵守很多的条件和规则,假如想要在贵阳省医司法鉴定机构工作的话,也必须了解贵阳省医司法鉴定需要达到的业务条件以及需要遵守的一些原则。 一、贵阳省医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1)具有与所...


·医疗事故赔偿的费用主要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的费用主要有哪些 医疗事故很容易容易发生,事故的造成者应该为伤者进行经济赔偿,可是很多人都想赖掉一些不被人注意的赔偿,这其实对伤者是很不公平的。今天我们在下文就来聊聊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的那些事吧,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
    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现代社会医疗纠纷已经成了一个很大的隐患,一方面医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需要施救的人的不到最好的救治,医疗鉴定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是十分必要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 一、医疗事故鉴定在起诉前申请吗 可以在起诉前进行,也可以在起诉后进行。起诉前的鉴定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实施,也可以由医患一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鉴定。而起...


·怎样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如今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了最普遍的纠纷,患者和医生之间的关系很有可能就此破坏。如果我们作为医生我们一定要遵守好自己的职业规则,不要因为自己的失职,造成了医患关系的紧张。那么什么情况下才属于医生的失职呢?(一)由于医生的失职造成的医疗事故第一,当医生面对急诊,病危或者重症患者还医院选择拒收从而耽误了最佳的就诊时间或者因为转院不负责采取了不正当的急救方式从而导致病着病情加重或者延误了抢救时间的。第二,在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