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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签订合同生效么?

常言道:养儿方知父母恩。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不仅仅是人情常理而已。现实生活中,却经常出现就赡养签订合同的情况,那么此时就产生了疑问:赡养签订合同生效么?今天,的我们就具体向您讲解一下关于赡养合同的效力问题,希望对您了解该问题有所帮助。
一、关于赡养义务的法律属性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依据该规定,子女之间是可以就赡养义务进行分担,达成赡养义务分担协议的。由于赡养的目的是为了父母愉悦的生活,因此法律硬性规定,子女提出的赡养方案是要征得父母同意的。
三、关于子女间订立的各自赡养一方父母的协议无效
赡养协议系子女之间为赡养父母订立的协议,属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常存在于两名以上子女的家庭中。此种分别赡养协议,实质上免除了子女对一方父母的赡养义务,与法律规定的子女均有赡养义务相违背,属无效约定。协议认定无效必然涉及无效后的处理,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原则上应该相互返还因履行合同取得的财产,此种做法显然与赡养协议具有的特殊身份属性和人情伦理相悖。为化解此种危机,我国有学者认为,可以将此类协议作为部分有效和部分无效合同认定,已经履行的视为有效,而应该履行但进行分割的赡养义务约定则视为无效。
四、关于相关的赡养人、抚养人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解决办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第二十四条规定,“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第七十四条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上文的介绍,现在我们对于赡养签订合同生效么的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了。总而言之,关于赡养问题签订合同法律规定需要经过老人的同意才能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太过宽泛,其实在司法实践中,会出现多子女分别赡养一方父母的情形,还签订了相关的合同,结果法院判决无效,所以关于赡养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仍然值得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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