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业土地使用证年限有多久


工业土地使用证年限有多久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


(1)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目前,采用此方式的主要是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


(2)授权经营。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


土地的使用年限的会有不小差异,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自己需要注意的其中的差异,只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的操作就可以进行续约,因此有关的当事人不需要过度的纠结,工业用地的审批虽较为麻烦,但是需要自己耐心的等待,就会得到有效的处置。




相关内容:

·员工不服从出差可以辞退吗?
    员工不服从出差可以辞退吗? 一、员工不服从出差可以辞退吗? 一般企业在公司规章制度中都会说明员工须服从公司安排,不服从公司管理安排的员工,公司是有权进行处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主要依据如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du合同签10年以上,到期后可以签订无故到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他签订无故到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需要注意什么?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需要注意什么?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需要注意的有:其内容必须是员工亲自签署过的相关制度,并且企业应该向旷工者发出《催告信》要求旷工者限期回企业上班,《催告信》要用挂号信发出以便收取回执。具体情况涉及方面比较多,而且内容较为复杂,我们在正文中进行详细说明。二、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情况1、如果员工在适用期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的条件,那么这样的员工可以不...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个人在工作中十分注重人身安全问题,但是意外事故在所难免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就会给受害者也就是劳动者来巨大的身体损伤和经济损失,因此需要工伤认定来进行赔付减少受害者的损失,那2017工伤鉴定十级赔偿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十级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标准和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标准和处罚标准的内容是“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遵守施工验收程序,杜绝盲目指挥和野蛮施工,消除工程质量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制定了以下处罚条例,自2008年3月10日起正式实施。 二、具体内容 (一)关于施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工...


·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
    劳动者有时在一些危险的工作中可能会受伤,生命安全并不能得到完全的保证,但相关法律也在尽力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一旦在工作中受了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这需要做工伤认定,那么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让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办理机构 1、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再次...


·安排员工加班费怎么计算
    员工加班费怎么计算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二、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


·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支付赔偿金
    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劳动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而此时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就要了解清楚法律规定的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种表现。劳动纠纷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处理...


·公司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二、《劳动合同法》第三...


·当今社会的工业高速发展
    当今社会的工业高速发展,随着而来的是劳动者逐渐增多的工伤案件。然而,许多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之后想要向公司申请赔偿却又受到工伤认定的阻碍。许多人并不知道个人如何工伤认定要经历的程序以及材料准备是什么?下面就让本站为您带来详细解答。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