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法律上劳动合同的纠纷怎么办

法律上劳动合同的纠纷怎么办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③发生对于知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④发生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发生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行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搞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对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督促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对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②对于履行劳动合同中一方违约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不履行俣同的劳动者首先应说服教育,督促其履行劳动合同,对仍拒不履行劳动俣同的劳动者,应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应当依法裁定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③对于因赔偿问题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劳动合同中的赔偿条款是否合法,并对合法的内容予以保护。

④对于第三方干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引起芝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追究有过错的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单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变更其劳动岗位、工种或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上岗条件而要求上岗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驳回劳动者的申诉,维持用人单位对此作出的处理决定。

②对于用人单位擅自决定改变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工种的,对于正常的工作调动,应依法确认用人单位的调动有效;对属于非法调动的,要求用人单位改变决定,恢复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并补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③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确认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不合法,并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具体变更事项。

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持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双方的其他正当要求。

②对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双方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后根据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的法律规定,裁定劳动合同终止。

③对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续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按照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订合同的规定要求来处理,对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法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④对于合同到期后既不续订又不终止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因合同双方都有责任,对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依法支持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由此而导致的其他争执,则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

②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违纪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④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劳动合同的纠纷处理方式,劳动保障部门会根据劳动合同的纠纷,然后根据实际的情况,结合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例去处理。用人单位与雇员的劳动合同纠纷,一般都是用人单位没有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对雇员进行解雇,而且劳动合同并没有按照正常程序解除的。


相关内容:

·上海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


·非法经营的员工奖金会被没收吗
    1、员工奖金是以经济手段的方式,对业绩突出的员工进行物质上的奖励,员工奖金制度是员工奖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弘扬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同时员工在收到奖金后能更积极主动的投身于企业文化建设当中,创造积极向上的员工氛围,以小带大,有利于企业内部进行良性竞争,提高员工的工作素质和劳动素质。员工奖金属于经济性奖励,是对员工付出劳动的直接奖励,能够满足员工积极向上和按照收入的欲望,也是促进员工积极...


·合同管理员的工作流程
    合同管理员的工作流程 一、合同管理员的职责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制订合同管理制度2、编制常用合同范本,指导合同业务工作; 3、起草重大合同文本,对一般合同进行合规审查; 4 监督合同履行和结算; 5、参与重大合同谈判,提出合同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6、对合同和相关资料组卷归档 7、参加合同纠纷处理,提出解决和处理纠纷的建议; 8、组织公司合同有关的业务培训; 二、合同管理员工作流程 1、签...


·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职员工伤的工资是以其基本工资为基础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与次月_____日前发放(预留第1月工资,在合同解除时结算) 三、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店规店纪,要讲文明、讲礼貌,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 2、要着店装上岗,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


·北京海关5年工龄能拿多少工资?
    现在许多大学生努力工作以得到海关工作人员。对于职场新人来说,海关工资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当然,已经参加工作的人也对工龄工资的问题感到困惑。接下来,我将向大家介绍北京海关5年的工资是多少。1. 公务员薪酬规定基本工资2800元;文员3000元;分院级3100元;分院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副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规部长级6000元。书记在三周年时被...


·下班途中接小孩放学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接小孩放学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途中接小孩放学算不算工伤? 接小孩子放学一般都不会按工伤来进行处理,但如果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被认定。 1、首先这位妈妈出现在事故现场的时间,是否是合理的时间。 如果这位妈妈由于早退提前去接孩子放学。那么她就不属于工伤。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释“需要是在合理的时间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所以这位妈妈出现在事故现场的时间必须是合理,确实能够证明是下班之后到达该地...


·根据法律划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
    根据法律划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那么,在法律上,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我们一起通过下面的介绍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 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法律划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也就是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治理部分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衡量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


·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吗
    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吗?对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 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包括哪些
     在任何形式的工作运行中都涉及到关于质量管理的制度规定,可见质量对于整个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就在建筑行业质量管理还应当具有严格的程序。那么,您知道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吗?一般来说,程序的注意内容包括处理方式、处理程序等内容。 工程质量问题是由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质量缺陷引起,在任何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原因,出现不合格项或质量问题往往难以避免。为此,必须掌握如何防止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