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减资程序时间限制有没有?

公司减资程序时间限制有没有?

一、公司减资程序时间限制有没有?

是有的;


需要公司股东会作出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做好后,需要减资前的所有股东签字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股东会决议做好后,30日内在史记报纸发布减资公告。提前和报社招商部联系登记减资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的手续、时间、日期,然后需要到报社交钱登报。具体的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需要减资前的所有股东签字、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因为办理减资手续,是需要在登报后的45天之后办理的,这里的45天包含节假日、休息日,所以登报的时间尽早。

下一步大家需要准备章程,根据减资后的股东情况来准备章程,章程目前分为2种:一人股东不设董事会章程,一人股东设董事会章程,多个股东设董事会章程、多个股东设执行董事章程,这里大家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填写章程即可。章程最后一页需要减资后的股东签字、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准备好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登报的报纸原件、股东会决议、章程准备好之后,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这个文件,填好后经审核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由法人签字。

因为目前我国已经采用三证合一的制度,所以一般涉及到要更改营业执照、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业务,更换的新证都是这三个证件合一的新执照,上面录有所有的信息。所以在办理业务的时候还需要填写一份三证合一登记表,记录的是营业执照、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信息。这个表格也需要法人签字。

二、减资的方法有两种:

1、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公司通常采用回购的方式来减少出资或者股份。但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第143条规定,通过回购方式减少资本,应当在回购后10日内将所回购的股份注销。

减资还可以以返还出资的方式减资,或者以免除出资义务的方式减资,或者以销除股权或者股份的方式减资。

2、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减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有两种做法:发还,对已缴足的出资,将其一部分返还给股东;合并,在公司亏损时,依出资比例减少每一股东出资,以抵消应弥补的资本亏损。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综合上面所说的,减资我国的法律是允许的,但是必须杂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应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办理,减资还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不能随便的进行减少,所以,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经常会遇到各种问题,有些可能是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比如说不发放足额的加班工资或者是不足额缴纳社保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是我们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更加严重的情况,比如说不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关于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时效是一年的时间,从应当计算双倍工资开始计算,如果超过这个失效就无法进行追偿。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劳动合同关于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 员工主张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


·企业倒闭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倒闭的类型有哪些? 一、初始存在缺陷并恶化。 1、许多企业在成立后的五年内倒闭。这些企业中的经营能力绝大多数没有明显的增长,也无法吸引潜在的客户,无法实现盈利从而失去了生存的机会。这种类型的企业管理者缺乏管理经验和行业经验,这是一个典型的初始缺陷。管理者没有意识到企业经营计划中一些有必要考虑的 问题,不合适的管理导致控制机制的不健全。缺乏管理经验和行业经验的企业会失去生存的机会,对于这种类型...


·公司法关于董事改选有何规定?
    公司法关于董事改选有何规定? ?公司方面我们您肯定都是有自己的认识的,对于公司我们国家是有着公司法进行相应的管理的。公司法其实对于公司来说非常的重要,因为公司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中规定的来做。公司法其中有规定董事改选的问题,那么公司法关于董事改选方面有何规定?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改选有何规定 《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吗?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吗?在实践中,我们知道企业或公司都会有法人代表,在法律和行政事务上的一个代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权利义务的一个人。那么在合伙企业有法人代表吗?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的吗?下面为您介绍一下。 一、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的吗? 不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


·公司法院起诉状如何书写?
    公司法院起诉状如何书写? 一、公司法院起诉状如何书写? 基本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


·一、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会赔吗?
    一、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会赔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


·公司法转让主要财产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转让主要财产问题有哪些?公司法是我国法律对企业和公司运转的法律规范,公司法中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其中对主要财产转让事项也给出了相关的一些规定。公司转让主要财产要召开股东会议商议和通过,如果股东大部分同意就可以转让。很多人不了解公司法转让主要财产的相关知识,今天由我们整理出相关知识,供您借鉴学习。一、公司法转让主要财产存在的问题分析《公司法》立法有必要对公司转让主要财产进行相应的规制。我国《公司...


·企业海外并购的含义是什么
    企业海外并购的含义是什么海外并购是我国企业对外扩张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有重要影响。企业进行海外并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会面临诸多风险。下面我们从海外并购的含义入手,具体讲一讲企业海外并购的含义及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一、什么是企业海外并购? 海外并购是指一国,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直至整个。海外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市...


·2023年子公司法人如何变更
     子公司法人如何变更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


·公司侵占罪立案标准、犯罪构成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国刑法有一条罪名叫做职务侵占罪,具体就是有部分公司或者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在职务上的工作便利,将其坐在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下公司侵占罪立案标准、犯罪构成是什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


·公司入职后可以随时辞职么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家庭原因,个人原因以及公司的相关原因,我们可能会面临辞职这一选择。很多初入职场的人员,对于公司辞职的相关事项,还存在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接下来,的我们将针对公司入职后可以随时辞职么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公司入职后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提前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