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常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常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二、补偿管理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相关的补偿款由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相关的地上附着物费组成,在发放时受当地的相关被征收者进行监督。对相关的补偿费有异议时,可以提出相应的申请,有当地的管理部门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相关的审理和相关的解决。



相关内容: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草原的承包期为30 - 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


·承包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在现代农村为了更好的管理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会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也需要在合同中完整的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在产生承包土地纠纷的情况下我们该怎么解决呢?让我们来看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


·土地办公用途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土地办公用途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土地性质的分类: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制定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


·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我国公民在使用国有土地资源的时候,只需要向国家交纳少部分的税费就可以依法使用了。但是相反,如果公民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后,政府、单位要使用我国公民的土地的话,这个时候政府给我国公民发放的补偿费用就非常多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用地单位或者企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的经济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金桥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是什么
    金桥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是什么 金桥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 按照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租户和农民。我国人口众多,并且出于不断增长的趋势中,因此土地在我国属于稀有资源,更应该合理利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那么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


·征地补偿申请个人能拿多少?
    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国家很多地方都在征地,自然也有了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申请个人能拿多少,是每个人关注的重点,按用途来划分补偿,水田、菜地、鱼池,按标准的六至十倍补偿,果园、茶园按邻近水田标准补偿,征用林地,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征地补偿个人能拿多少?这个主要是看...


·农村土地确权,户口迁出怎么办?
    土地所有权的农民享受独立的土地对农民的权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农村土地确权在2018年底将全面完成,现在农民朋友在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过程中很多人都遇到这个问题的两种土地所有权:但家庭账户怎么办?土地是孩子们的权利从如何去做的事情中脱离出来?首先,我们分析了第一个问题:土地所有权,但家庭帐户如何处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26日规定:“在合同期间,承包商将全家搬到城市定居,承包商应按照愿望的...


·农村宅基地房屋有房产证吗?
    一、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应该是什么?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应该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应该是什么? 征地: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地政府也都在加紧征地工作,其中必然的要牵涉到征地补偿的问题,任何人任何机关都没有权利私自的将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剥夺,因此在征地的过程中制定一套合理科学的补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做到了法理与人权的结合,保证了征地工作的依法开展。 一、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