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仍然不会消失,你可以携带材料去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

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

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亨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社保的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综合上面所说的,社保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这也是国家强制性购买的保险,如果在单位辞职,那么社保是可以转入到个人名下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要依法办理该有的手续,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相关内容:

·企业不愿意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企业不愿意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1、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可以要求工程质量不合格赔偿吗
    可以要求工程质量不合格赔偿吗? 工程质量一直是建设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不仅关乎到日后使用的安全,也关乎到建设工程中施工方是否能按约定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义务,满足发包方的要求。实际上,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可以要求工程质量不合格赔偿吗?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相关纠纷 《合同法解释》第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


·疫情期间上班是正常工资吗?
    疫情期间上班是正常工资吗?疫情期间上班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发放,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工资支付的情况,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


·职工请病事假如何扣工资?
    职工请病事假如何扣工资? 事假不发工资,病假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1、工资是劳动报酬,事假是因私事不出勤,自然不应有报酬,根据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59中劳薪字67号)第二条第1款规定,员工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应当按月薪÷月计薪天数21.75扣除工资。 2、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网购事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喜欢在网上直接都买日化用品。这也给了不少不法分子可趁之机,他们通过对一牌的洗化用品进行造假之后到网上进行售卖。很多人对于不熟悉的牌子就不太容易发现是假的。那么关于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呢? “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行政化”是递进性的表述,是指部门在社会运行与管理中都承载与赋予了相应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是公共权...


·辞退员工补发工资计入什么科目?
    辞退员工补发工资计入什么科目?辞退人员补偿工资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包括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业务部门的办公费、折旧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对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业务,公司应当在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业务,应当在年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借记“主营业务...


·员工在疫情区间工资怎么算?
    员工在疫情区间工资怎么算?员工在疫情期间正常发放工资,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


·一、公司劳动合同样本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一、公司劳动合同样本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
    现在劳动者辞职跳槽很频繁,尤其是年轻一代。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无疑出于弱势地位,所以需要法律的保护,为此,《劳动合同法》给了劳动更多的自由和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无限制地使用自己的权利。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相信您会有所收获。 《劳动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


·一、自己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自己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2、工伤认定书;3、医疗终结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5、被鉴定人一寸彩照;6、...


·一、黄冈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多久?
    一、黄冈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多久? 以下是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中有关时间的规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


·劳动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劳动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一、劳动法律援助 劳动法律援助,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法律援助机构对劳动者提供的服务,目前提供劳动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主要是各地的司法部门下辖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由当地的财政部门保障。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激烈上升,另外,用工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也越来越多,之所以越来越多是因为现在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另外就是《劳动合同法》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