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仍然不会消失,你可以携带材料去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

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

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亨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社保的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综合上面所说的,社保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这也是国家强制性购买的保险,如果在单位辞职,那么社保是可以转入到个人名下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要依法办理该有的手续,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相关内容:

·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一、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2年。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


·员工损害公司名誉权怎么办
    员工损害公司名誉权怎么办?侵害公司名誉权,可以起诉这一个员工,要求员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对公司的声誉,甚至是对公司实际的业务的开展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的话,那么可以请求员工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可以让员工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恢复公司的名誉。侵犯公司名誉权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


·员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被迫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


·员工工伤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
    员工工伤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一是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


·工伤认定之后 接下来做什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之后接下来做什么? 一、工伤认定之后 接下来做什么? 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该怎么计算职工的加班费
    有不少劳动者认为只要自己在工作之外进行了加班的,那公司就是要支付加班费。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不是这样规定的,有这样想法的人基本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实践中,只有公司安排职工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加班费。那这种情况有该怎么计算职工的加班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


·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
    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后,由于伤害程度较重致残的,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此时,工伤赔偿对职工个人甚至整个家庭至关重要,而工伤赔偿数额大小的决定因素就是工伤鉴定的结果了,那么,作为工作鉴定机构的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呢? 一、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地点及组成 伤残鉴定在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依...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


·诉讼中不存在劳动关系答辩状怎么写?
    不少用人单位常会接到一些本不是公司实际员工的人的诉状,而且主要是在他们出现意外状况之后,他们会利用用人单位的一些问题,将责任推拖到用人单位头上,导致用人单位权利受损,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就可以出具相应的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答辩状,那么不存在劳动关系答辩状怎么写?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答辩状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一)首部 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民事答辩状”。在标题之下,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所写事项与起诉状当...


·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工作流程怎样?
    国的司法机关,以案件的处理为自己的工作。国家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案件时,要制作相应的比准受理书,并将这个交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不同概念的,两个机关处理的案件类型是不同的。通常,一个案件,一般的法院难以判决的,会交由检察院进行审判。那么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工作流程怎样? 一、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工作流程 第四条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制作《...


·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应该怎样办理
    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应该怎样办理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什么时候返还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