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应该怎样办理

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应该怎样办理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 1;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二、企业辞退的原则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劳人劳[1987]5号文件规定:企业对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企业辞退职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企业对被辞退的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辞退后,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按户口迁移规定办理。办理这类案件时,这类按劳动者应积极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劳动者应提供自身与劳动用人单位的工牌、考勤等能够证明自身与劳动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有利于我国的的劳动部门审理这类案件,判决这类劳动纠纷案件。



相关内容:

·当事人能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吗?
    当事人能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吗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


·没有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如何维权?
    没有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如何维权? 我国法律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的相关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或征规定明呆些特殊情况下,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了伤害本身造成的医疗费用,也包含...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回原单位上班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回原单位上班吗? 可以的,如果原企业同意,而自己又愿意回原企业工作,可以回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解聘赔偿算法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解聘赔偿算法是怎样的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您一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劳动者过错和用人单位过错两种情况。 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形是: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人由于工作的性质的问题,经常会是手指受到损害,其实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工伤,那么这个时候肯定是需要去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那么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的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等级。如果是工伤,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


·根据法律规定丧假扣多少加班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丧假扣多少加班工资?丧假不能扣加班工资,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


·什么是工程垫资?
    什么是工程垫资? 一、什么是工程垫资? 工程垫资是指按照工程项目的资金情况,工程项目对外付款大于项目已收款或者应收款合计所形成的代垫支出的资金。或者是生产经营当中所需的款项。 无论是银行还是法律界,有关专业人士都提醒房产交易双方在使用这种“垫资”工具时须万分慎重。由于缺少了担保公司和银行的介入,这一交易过程风险重重。 过去的“转按揭”,主要是债务人的变更,即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因借款人...


·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有哪些?
    针对劳动市场上,存在用人单位擅自劳动关系,使得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的情形,国家相关立法部门制定了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并进行了公布。但是由于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具有专业性,故而很多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无法理解,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


·异地工伤认定该如何进行
    现在有不少劳动者都是选择外出打工挣钱,而在工作期间或者过程中人身就有可能遭受损害,此时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经过专业的认定才行,也就是说此时需要在异地工伤认定。那您知道一般在异地申请工伤认定该如何进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异地工伤认定该如何进行 原劳动部曾经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4]18号)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


·怎样才算是童工,哪些单位可以招录童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因此,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却时有出现一些不法企业雇佣童工的情况。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怎样才算是童工呢?此外,在法律上,可以用童工的企业又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才算是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


·公司注销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公司注销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需要支付。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也给员工自身造成了一种危机意识,如果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的话其实是有利于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因为在这个优胜劣汰的时代当中我们时刻都应该注意充实一下自己的。因此,其实有很多的员工都特别的关注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的这个问题。 一、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