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父母不在兄弟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现实生活中,如果父母不在人世,兄弟姐妹之间关于房产纠纷的事情越来越多。按道理,都是一家人,应该和气生财。但是遇到父母不在兄弟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有哪些处理方式?下面我们通过下文带您做个学习了解。
一、什么是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旦裁决或达成的调解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裁决或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地产行政复议指不服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相应的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再申请复议。
二、房产继承如何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三、兄弟处理房产纠纷有哪些方式?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 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 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 力的裁决。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 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4、行政解决
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 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就方式而言,行政解决一般经过一级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两个阶段。其中,一级行政决定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必经程序。包括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件的行政复议 依《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
5、诉讼解决?
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民事诉讼的 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行政诉讼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因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一方当事人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另一方是对前者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购房纠纷的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综上所述,兄弟之间作为亲人,本应该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合理合法的继承房产,实在不应该产生纠纷。关于父母不在兄弟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也有几种,从双方协商到对簿公堂。总体来说,如果兄弟之间发生房产纠纷,最好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这样也比较和气。
相关内容:

·买房的时候会根据面积来计算总房价,而此时涉及到很多面积,就包
    买房的时候会根据面积来计算总房价,而此时涉及到很多面积,就包括建筑面积、共同面积、套内面积等等。那么买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的吗?而一般哪些项目又是不会计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吗 买房子一般是按建筑面积计算。 购房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几个关于房屋面积的概念: 1、总建筑面积是指小区内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 2、套内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未建好之前出售需要办理的是预售许可证,而实际办理这个预售许可证的,也是需要开发商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什么是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现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行为是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各地的补偿标准还不太确定,你的房屋会被送去评估,但是评估的价格都普遍偏低,你可以根据评估的价格,然后翻一番就是很高的标准了。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等地方规章、政策。下面为更好便于您清楚的了解补偿项目,以石家庄为例并结合国务院条例,对补偿标准进行详...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后父母赠予的房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是按照共同财产分割的。婚后一方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予以分割。二、理由如下:第一,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符合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夫妻如果诉讼离婚房产归谁
    离婚诉讼房产分割一直是需要解决的争议焦点。2011年8月13日正式实施的《婚姻法解释(三)》指导了离婚诉讼房产纠纷的处理。该解释出台前,离婚诉讼房产怎么分,实践中各法院对该房产问题的处理也有较大的差异,该司法解释较好地解决的了之前存在的问题。那么现在夫妻如果诉讼离婚房产归谁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婚姻法解释(三)》对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对婚前一方签订房产合...


·深圳二手房出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深圳二手房出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一)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了解租房者的工作、租房后居住人数等情况,最好到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二)多回访承租者 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的情况,并定期查看房屋的基本情况,排除有违法经营等情况,一旦发现所出租的房屋有什么异常,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三)物...


·购买集资房时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我国的房产类型有很多,比较常见的就是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但实际上还会存在房改房、回迁房、集资房以及小产权房。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国家对其的规定是不同的。而对于购房者而言,在购买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也不一样。那其中购买集资房时有哪些问题要注意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


·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


·淮安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淮安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淮安首套房商业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评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例如:一套房屋市场价格是200万,评估价180万,那可以贷180万的70%,就是126万,剩余的房款200万-126万=74万是作为首付的)。2、利率打折(基准利率的85%)商业贷款既认房又认贷:既看家庭名下有没有房产,也看之前有没有过贷款记录、即使是有过房产已经出售...


·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般国家征收居民住房比较常见,而国家征收厂房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就更不得而知了。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又是按照什么标准赔偿的呢?那么下面就由我们就给您讲讲吧!一、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项目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


·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
    对于很多多子女的家庭来说,如果父母去世之后可能会因为房产继承发生一些纠纷,有的子女可能就会自愿放弃继承房产,这时候就需要写一份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这份协议可以去进行公证,那么对于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 放弃继承人、继承人申办公证时应提供的身份材料、财产凭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家庭父母、子女、配偶等方面的资料必须是真实合法的,如放弃继承人、...


·现实中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引发房产纠纷,对于这类纠纷在实际
    现实中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引发房产纠纷,对于这类纠纷在实际解决的时候就要选择好恰当的方式方法,这样纠纷得以解决,自身利益也才可以得到维护。那一般解决房产纠纷是否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决房产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吗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