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对于掌握了公司重要资源和内部秘密的高管和技术人员等,公司为了

对于掌握了公司重要资源和内部秘密的高管和技术人员等,公司为了减少损失,一般公司都会跟员工签署技术保密协议。那么保密协议是否应支付技术保密费呢?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

二、什么是技术保密费

技术保密费用是指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的进口成套设备技术保密费用的核算。

三、签署保密协议以后,单位是否必须支付技术保密费呢?

保密费的支付是自愿的,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要求支付保密费。

1、保守商业秘密是员工的法定义务。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第3 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1 条第2 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在用人单位存在商业秘密并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劳动者亦知悉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的保密义务仍旧延续,即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也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这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负有的忠诚义务。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有关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可能无法被认定为商业秘密,员工则无需承担保密义务,从而导致员工承担竞业限制的相关条件可能无法成就。

2、保密义务不同竞业禁止。保密义务是员工的法定义务,而竞业禁止是双方的一个约定的义务,它是对劳动者就业的限制,而我们的保密协议中并没有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约定竞业禁止,其可以自由的就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 条、第24 条的规定,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其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协议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3、支付保密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方面的规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仅规定保守商业秘密是劳动者的一项法定义务,但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的保密费,即保密费并非法定,用人单位不必支付劳动者履行保密协议的费用。但在一些地方法规中有所规定,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就规定签订保密协议必须支付补偿金费。我并没有查到北京市有这方面的规定,就算北京市有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也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合同法规定对于合同的效力只能是法律和行政法规。

综上所诉,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后并不一定能够得到技术保密费。因为技术保密费是企业自愿支付的,现在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企业必须支付技术保密费。因此,了解技术保密费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帮助我们更好、更顺利地解决这一问题。以上就是本次对于技术保密费这个问题的解答。
相关内容:

·什么样的企业必须缴纳公积金
    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必须给员知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道、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版房权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公司法的合同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的合同解释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的合同解释是一部结合吸收了法学和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并结合了多样化的分析方法,是为了寻求公司法的实质为主要目的的一本法律著作。合同在当代社会无处不在,合同关系约束着许许多多的现代人,那么你了解“合同解释”是什么吗? 合同解释,是指合同条款及其相关资料所做的分析和说明。合同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合同条款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加以分析和说明,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此即广...


·公司与公司之间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公司与公司之间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一方公司与另一方公司存在商务上的往来合作,都要签订合同。合同不仅证明了双方公司合作的友好之心,还对公司内部的商业秘密,以及财务往来都有了可靠的保障。那么,公司与公司之间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下文是关于公司违约金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违约金的类型 1、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的规定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的规定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是国家出台的规范担保公司的法律文件,是担保公司必须要遵循的法律规定,也是为了保障担保公司的合法权益的,只有遵守管理办法担保公司才能进行正常的业务,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个办法也是为了保障被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我们将管理办法进行了整理。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


·小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小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小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有哪些 (一)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注意事项: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律师事、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内容有哪些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更名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6、字号查询证明或者上级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7、企...


·公司法人和名称变更的原因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名称变更的原因是什么?公司法人及其名称都是可以通过公司内部的程序进行变更的,公司法人和名称变更在日常的经济交往过程中十分常见,但是这样的变更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或者说进行变更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公司为变更法人的原因 一般情况下,公司变更法人,是为了公司的发展经营壮大,公司法人要变更的,是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


·民法总则与公司法冲突怎么办
    民法总则与公司法冲突怎么办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典》总则与《公司法》冲突怎么办? 冲突后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最新的规定。 基于诚信义务的法理和公司清算事务的特性考虑,清算义务人担当人应该符合两项特征:一是对公司负诚信义务,二是对公司具有法律上的控制权(力)。学理上,主张公司清算义务人应为董事而非股东的主要理由如下...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如何防范 一般来说,正规的企业在经营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如何防范 一般来说,正规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肯定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行使自己的一些权益,一般来说也属于企业的管理人员。但是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并不是无限制的,因为公司毕竟不是法定代表人一人的,所以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如何防范? 一、什么是法定代表人的“越权”? 所谓法定代表人的“越权”,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分公司法人变更黄石手续是怎样的
    分公司法人变更黄石手续是怎样的?现在一些大公司都会在一些重要城市成立分公司,以便更好的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用率。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接受母公司的管理。当分公司经营范围、办公场所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法人变更。那么分公司法人变更黄石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解下。 一、分公司法人变更黄石手续是怎样的?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


·企业拆迁补偿收入缴税规定
    企业拆迁补偿收入缴税规定 企业拆迁补偿收入交税 一、关于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按4种不同的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


·原公司偷税漏税变更公司法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原公司偷税漏税变更公司法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原公司偷税漏税变更公司法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新法人不需要负责任的; 逃税发生在原法定代表人负责期间,新法定代表人无须承担个人责任,可追究原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虚假的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或者其他纳税申报资料,如提供虚假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