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开庭的技巧主要有哪些? 离婚诉讼开庭的技巧主要有哪些? 1、夫妻感情问题 技巧一:感情问题,诉状上要多讲“理”,法庭上要多动“情”,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律师对此一般不做陈述。 技巧二:原告方如确无直接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从其他角度入手。因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有五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
·法院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之间存在很多危机,当然这里面有很多关于金钱的问题,金钱是人生活最离不开的东西,他改变了很多人与人之间的的关系,也拉近了很多人的关系,这里面夫妻的关系最是代表性的,但是2017离婚财产归属,也是当代最具争议的。 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离婚官司一般开庭几次? 大多数男女从恋爱到结婚的初期阶段,双方关系都是亲密而幸福的,恨不能时时刻刻都呆在一起,但在夫妻感情破裂选择离婚的时候,却又巴不得马上结束分开,一分钟都不想见到对方,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尽快解决了,那么,离婚官司一般开庭几次呢? 一、离婚官司一般开庭几次? 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对第一次离婚诉讼基本上都是进行调解处理,除非一方有出轨、重婚、家暴、分居两年以上等符合规定的情...
·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社会中,因为法制建设的不足,以及一些执法人员的缺陷,使得在一些情况下还是会发生一些冤假错案,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在此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国家对受害者进行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主要有哪些?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主要有哪些?国家赔偿的方式,指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1) 金钱赔偿。金钱赔偿是指以支付货币的形式,在计算或估算损害程度后,给予受害者适当额度的赔偿。它主要适用于下列两种情况:...
·尚未办理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在离婚的情况下,才会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而此时也仅仅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若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那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那要是夫妻尚未办理离婚,此时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尚未办理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
·有一方离家出走能否诉讼离婚 有一方离家出走能否诉讼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即使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仍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在公告送达后可以缺席判决。二、一方下落不明如何离婚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
·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 现如今由于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都没有进行过婚检,导致在婚后出现很多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在婚后发现配偶有生理缺陷,此时木已成舟双方已经是夫妻了,要是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缺陷的话,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换言之,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 《婚姻法》没有规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准结婚的条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内容。...
·婚姻无效确认之诉的说法正确吗? 婚姻无效确认之诉的说法正确吗? 在民事诉讼上的确认之诉是不需要被告的,之间请求法院确认存在夫妻关系即可,如果涉及其他纠纷,可以另案起诉。无效婚姻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但婚姻关系的存续与人身密切相关,涉及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切身利益,因而对其认定须经法定程序。在我国,无效婚姻通过司法程序予以确认。在依司法程序确认婚姻的效力时,婚姻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包括单位均有权就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提起确认之...
·女方先提出离婚要给小孩抚养费吗? 女方先提出离婚要给小孩抚养费吗? 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说孩子跟随女方生活的话,那么是不需要额外的给抚养费用,如果是跟随男方生活,那么是需要给孩子抚养费用的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
·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归谁,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做出判决的时候,需要考虑子女的实际年龄。分为了两周岁以下、十周岁以上两个年龄标准。那么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来讲抚养权归谁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当属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事实婚姻不承认时期是好久 从前,事实婚姻在我国是大量存在的,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我国从最开始对事实婚姻的置之不理,到不承认,再到后面的有条件的承认。那么您知道事实婚姻不承认时期是好久到好久吗?以下是我们带来的详细介绍。 一、事实婚姻不承认时期是好久 (1994年2月1日至2001年4月28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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