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上班族都会得工薪。那工资薪金是什么?

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上班族都会得工薪。那工资薪金是什么,包括什么呢,它在税法上是怎么规定的,在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又是怎么阐述的。看看以下的说明,就会知道工资薪金包括哪些。

一、工资薪金包括哪些

在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薪金”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解释: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1、从内容上分析

劳动合同关系下,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在内部劳动规则约束;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劳动,并根据劳动者的职级、能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同时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劳动者服从于用人单

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合同关系下,约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劳动者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根据合同约定事项自主安排劳动内容,劳动者不受支付报酬一方的的管理,劳动者服从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事。

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劳务报酬所得。

2、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而根据劳务合同提供劳务的一方不受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

在企业中,“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工资总额按照实际支付,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第一家公司的工资条的通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在个体中,工资和薪金,工资是指由于其任职或者就业,工资,奖金,年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其他相关收入的职位或受雇工作的个人。

所以工资薪金包括哪些呢?工资薪金简言之就是劳动报酬,它是工资总额的实际支付。就是卖多少工发多少工资。而一般工资单上所列的应发栏数额是属于个人应负担的一部分,并不计入工资薪金之中,在交保险时,扣除个人应负担的“三险一金”部分。
相关内容:

·劳动法辞退员工劳动仲裁通知多长时间送达?
    劳动法辞退员工劳动仲裁通知多长时间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在法制化的国家里公民的行为只要触及法律规定,就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用人单位来说,我国明文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果用人单位存有侥幸心理而雇佣童工的话,一经发现同样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您可以稍微的了解一下。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


·起诉主张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是口头订立的劳动合同,这个时候我们就说这种劳动关系是事实劳动关系。由于没有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产生劳动纠纷之后主要问题往往就集中在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在此基础之上再有其他主张。因此,今天我们就为您带来起诉主张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内容。 一、如何主张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


·劳动合同的形式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形式包括哪些内容《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对书面形式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订立劳动合同需要具备什么常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关于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红受伤是再说难免的,很多时候出现受伤如果不是很严重就不会去理会,但是如果出现巨大的安全事故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就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工作中的受伤属于工伤,可以在认定之后得到一定的赔偿以及福利,那关于工伤伤残鉴定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


·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是谁,有什么职责?
    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是谁,有什么职责? 工程质量问题是整个工程进程中最应注重的,一旦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甚至可能会危及人的生命安全。因此需要有人或主体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出了意外或者事故,这个负责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是谁?都有什么职责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谁对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


·一、辞职不要工资可以随时走吗?
    一、辞职不要工资可以随时走吗?辞职不要工资可以随时走,但正常情况下,辞职要一个月才能走是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因...


·劳动者干活受伤如何打官司
    劳动者干活受伤如何打官司现在社会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一直不能很好的调解好。特别是在劳动者受伤后,矛盾会得到激化,甚至出现对薄公堂的现象,那么劳动者干活受伤如何打官司?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干活受伤如何打官司 1、认识风险、计算成本 当事人一有委屈,就想到了向法院起诉,首先法律意识值得肯定。但在起诉之前一定要先认识诉讼可能带来的风险,比如胜诉的可能...


·拖欠工程款多少能起诉
    多少都可以。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都可以到法院起诉。当然,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得起诉由当事人自己考虑决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内,可直接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


·如何聘请一位专业律师
    如何聘请一位专业律师当你被思绪纷乱的商务活动困扰时,当你对琐碎的家庭纠纷烦恼时,当你为突如其来的诉讼措手不及时…你需要聘请一位律师,一位精通法律知识、思维敏捷、工作勤奋、保护当事人秘密、善于沟通、称胜任的好律师。你千万不要认为律师只能担任你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在你的日常生活中,律师还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解你与他人之间的分歧利益。当然,你的合法主张需要百分之百地实现,就必须得到一位好律师...


·轻微骨裂算十级工伤吗
    是十级伤残。具体规定是,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为十级伤残。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申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吗?
    申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吗?人生世事无常,免不了生老病死,总会不断有各种的意外发生。假如你在工作中遇到了这种特殊情况,自己亲近的人去世了,免不了向公司请假,赶去处理事务。那么,公司会如何看待呢,假如你遇到了请假扣钱的情况又会如何面对呢,下面,我们就申请丧假扣加班工资这一话题围绕讨论。申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加班费是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丧假期间,并不出勤,不存在延长工作时间问题,不享有加班费。展开来讲,加班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