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生活中人们在签订实践合同时,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会无法达成,双方的利益也会因此受到影响,这时候合同是否有效就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实践合同没达成时是否有效,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在审判实践中常常出现将未生效合同作为无效合同来处理,殊不知合同未生效与合同无效在法律性质上是迥然相异的,在法律后果上是是截然相反的。合同未生效,不是合同性质上的判断,而是在某一时间点上对合同事实的判断,合同未生效的“效”的含义与合同无效中“效”不同。在合同未生效的情况下,当事人负有积极而诚信促使合同生效义务。这一点更不同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生效是指业已成立的合同或者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获得了法律的肯定性评价,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的概念,学界很少论及,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合同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的谈及对未生效合同的说法就是“.未生效合同并不绝对等于无效合同,未生效是合同的现状,无效是对合同的定性”。
我们以为合同生效是指当事人可以依合同请求对方开始履行合同的确定权利义务,并同时具有了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诉权。
合同“有效”的反面是“无效”,属于法律判断的结果,合同“生效或未生效”并不属于法律判断,而是对事实的判断。无效并不等于未生效,无效是法律对合同效力的全面彻底的否定,未生效并不意味着对合同效力的否定,此时的效力处于等待状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将来仍有运行的机会。有效与未生效可以并存,附生效条件的合法合同在生效前就是有效和未生效的并存状态。合同成立,有效、生效三个阶段经常同时发生,所以在理论上,使人容易错误地认为合同成立就等于合同生效,而在司法实践中,会使法官错误地把未生效合同作为无效合同来处理。
合同生效侧重点在于可以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开始履行合同内容义务所需的条件已经具备。但不涉及到对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的评价。认定合同是否生效,往往涉及到一个认定时间点,即在这个时间点上是否具备当事人约定的生效要件,或者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如批准登记)。如《合同司法解释一》 第九条: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这里的时间点就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合同是否有效是所有合同状态的基础,合同当事人双方内部论及合同是否发生效力,可以无视合同是否有效,也就是说即使无效合同的当事人也是会出现按照合同已经履行自己的义务。此处合同生效仅仅是事实上的判断,是对当事人可以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在合同内部“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描述。甚至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院在决定是否给予合同法律保护之前,法院会考虑两方面因素:第一位要考虑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合同是否有效,其次会考虑合同内部当事人是否具有了能够请求对方按照合同履行自己义务所以达到的条件或时机,即合同是否生效。法院不能因合同未生效就判决合同无效。
法院只有在认定合同有效方可能论及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均不影响法律对合同的价值判断。对于未生效的,或者已生效的合同(当事人已履行义务的)只要具有无效要件,都应宣布无效。对于具备《民法通则》55条有效要件的合同,但依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法律规定需具备一定条件才能生效的(才能实际履行的)合同,当事人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由于合同未生效,当事人所请所依据的事实不存在,法院应当以判决的形式在审理查明事实中认定合同未生效并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有个义务是例外,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中约定批准、登记等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义务。因为作为因为履行这些义务是已成立未生效合同拘束力的表现,而非合同生效的后果。当然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当然可以依据合同已生效的新事实起诉有关与合同的纠纷。
因此,合同未生效与合同无效是两个概念,合同生效是指对方开始履行合同的义务,然而判断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这个问题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根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您仍无法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网站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相关内容:

·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合意。 以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实质上就是成立新合同以取代旧合同,故而合意变更合同的程序,应该遵循合同订立时的要约承诺规则,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欲发生法律效力,也应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此外,根据《合同法》第77条和第78条的规定,协议变更合同还应特别注意把握如下几点: (1)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换言之,如果就变更合...


·情势变更制度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会带来怎样的法律效果?
    一、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条件 1、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一,这种重大变化是一种客观情况,要达到足以动摇合同基础的程度。哪些客观情况能称为该“重大变化”,要根据客观情况本身及其对合同基础的影响等进行具体判断。第二,这种重大变化应发生在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的期间内。第三,这种重大变化应当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第四,这种重大变化不能属于商业风险。某一客观情况的变化是属于...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合同是交易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种文书,与此同时,合同又包括了很多种类。因此很多人对于合同的认识是混乱的,特别是比较少见的合同,比如倒签合同。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倒签合同的效力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


·艺人演出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艺人演出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一些明星出演活动,可以这么来说,每一个明星出席活动都是需要经纪人以及他本人跟出现方签订的合同,签订的合同就叫演出合同,那么艺人演出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范本,您可以用作参考。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手机: 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邀请...


·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有哪些
    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有哪些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结果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2、履...


·协议合同抗辩权有哪些种类
    协议合同抗辩权有哪些种类合同签订后我们是需要对内容进行履行的,后续如果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我们是可以根据合同的违规处罚内容做相应的处罚,还有就是合同中的抗辩权是我们需要去了解的内容,但当前人们对于合同的抗辩权并不了解,使用起来也不知道要从何下手,那合同抗辩权有哪些呢? 合同中的抗辩权有哪几种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合同法》66...


·一般情况下入职几天后签合同呢?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想确立劳动关系,那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以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类型,劳动者可以依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签订。那么入职几天后签合同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了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一、我国法律对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届满的效力对于权利人来讲,其在法律上的胜诉权消灭。但是其民事上的实际权利是存在的,即其权利并没有因为法律规定的实效制度而消灭,只是转化为没有法律保护的自然权利。对于债务人来讲,诉讼时效超过后,债务人只是责任可以免除,但债务并没有消灭。 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


·引发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问题有哪些
    引发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问题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货物运输现象越来越多,法院在处理货物运输这类纠纷时候,一般会根据货物运输的履行、约定等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引发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问题有哪些?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希望能帮助到您。一、无资质承运人合同效力问题现代货物运输主要是第三方运输,即由专门的货运服务企业从事运输活动,而不再像以前由生产商或者收货方自行运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道路运输条...


·双边贸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双边贸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一、双边贸易合同范本包含内容 (一)买卖双方名称 (二)合同货物明细: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数量、单价、总值、装运期限、装运口岸、目的口岸。 (三)付款条件、装运条件、装运口岸 (四)不可抗拒事项的补充 (五)双方盖章签字 二、双边贸易合同内容 自由化程度的直接度量为关税的下降非关税措施和其它贸易限制的减少。但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名义关税和实际关税往往存在巨大...


·开发商线下合同毁约怎么办?
    开发商线下合同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开发商毁约拒不履行合同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要开以商承担赔付责任等。1、搞清楚具体的违约事项一般购房合同中都是有写明具体的违约事项处理的,购房者首先应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对违约责任的处理进行过约定,如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按法律规定可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以直接损失为限。2...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在现实的法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合同无效的情况,这也是律师辩护的一个关键点。如何判定一份合同是否有效呢?依照法律签订的合同,自成立起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