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有没有有效期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

离婚协议有没有有效期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书其实是有有效期的,若是生效之后双方没有对协议内容作出变更,那就是一直有效。二、离婚协议书反悔了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 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据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三、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时间,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离婚协议书也是有有效期,并且这个有效期还是长期有效,但是前提是生效之后当事人并未作出变更。而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却也是另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毕竟生效之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并且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相关内容:

·一、哪些证据证明胁迫婚姻,胁迫婚姻可以撤销吗?
    一、哪些证据证明胁迫婚姻,胁迫婚姻可以撤销吗? 可以证明胁迫婚姻的证据有: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其中只要涉及一种就可以判定为是胁迫结婚,胁迫结婚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证据充分是会被判胜诉的。 二、符合婚姻受胁迫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分割,有什么标准?
    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夫妻选择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逐渐成为热点,同时也是焦点。人们往往因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纠纷而苦恼不已,那么离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究竟要怎么分割呢?有什么标准呢?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吧。 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 2、如没有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财...


·结婚5年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配?
    结婚5年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配?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


·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确认财产为共有的规定是民法典当中的17条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拥有的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在这里的话,如果当事人所婚后获得的一些生产经营获得的利益都是属于共同作用的,也需要区别家庭共同所有和这女夫妻共有是有差异的。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


·同居期间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男女如果在同居期间生下了子女,此时由于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导致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在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的其实与婚生子女是一视同仁的。因而在同居期间也要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实践中,同居期间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处理比较好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同居期间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


·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是一样的吗?作为特殊的一类群体,关于军人离婚的问题是怎么样的呢?军人离婚是直接去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吗?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军人离婚的注意事项的法律问题。 一、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国《婚姻法》有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其中婚姻中的重大过错大致包括一下几种: 1、对...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一、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


·夫妻一方死亡先财产分割还是先执行遗嘱夫妻一方死亡
    夫妻一方死亡先财产分割还是先执行遗嘱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配以遗嘱优先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遗嘱继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


·安全教育家长或监护人反馈内容是什么?
    安全教育家长或监护人反馈内容是什么?写孩子所在学校管理优缺点,对孩子老师的感谢与建议。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


·丈夫坐牢妻子怎样离婚?
    丈夫坐牢妻子怎样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正在服刑,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原则上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和未服刑一方到监狱找到服刑人员,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实践中这样操作的很少,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正在服刑,另一方往往都是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进行。起诉时,应当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监禁超过一年,就应当向被监禁地法院起诉。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监狱,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


·夫妻离婚怎么分婚后财产
    夫妻离婚怎么分婚后财产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


·找不到对方的人要怎么做才能解除婚姻
    夫妻离婚的时候经常出现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甚至还有直接找不到对方的人的情况出现。那在后一种情况下,作为想要离婚的一方应该要怎么做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方法一: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