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认定标准

大家都知道在战争时期,经常会有些心怀不轨的人为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制造一些谣言,一方面扰乱了正常的军心,另一方面使群众听信这些谣言对政府和军队产生怀疑,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国家稳定,因而就构成了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认定和界限,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学习到一定的法律知识。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何区分是否犯罪,主要是从一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是是否形成了故意扭曲捏造事实的做法。如果是没有捏造虚假事实这一行为,仅仅是在人群中散播一些不利于我方军队的属实情况,即便是对军队本身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也不能称为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一旦当事人散布的是此次战争的军事机密,比如我方军队的死亡受伤人数,其中小战役的失败消息,战争应对战略等,那就构成了犯罪,这种做法普通人被定为故意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军人则被判为以故意 (过失)泄路军事秘密罪论处;

二是散布的对象是否是军人,否则的话虽然是捏造了事实,但是如果仅仅周围朋友和亲戚几个人之间扩散,只是自我虚荣显得自己消息来源多,实际上没有形成多大的轰动,也没传播到军队的,则不会以本罪来论处的;

三是捏造传播的时间点是否在战争时期,如果不在战时而是在和平年代,虽然捏造了事实,比如说捏造军队的首长收受贿赂,任人唯亲,在提拔,选调、调工资等方面不顾法纪,掀起了一定的风浪,导致了军心不稳,但是由于其与作战的利害无关,所以是不能以本罪论处的;

四是看所造谣言内容是否足够重大,对军心能否造成扰乱。

(二)区分本罪与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界限

从主观上来说,两者都存在故意的主观想法,而在客观方面,也都有在战争期间向他人提供捏造的事实的行为,他们的区别在于:一方面捏造的事实所涉及的方面并不完全相同。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所捏造的事实涵盖的范围更广,既包括对方军队即敌人的各种情况,也包括有关我方军队的情况,而后者提供的只能是敌方军队的虚假情况;还有一方面是传播针对的对象不一样,本罪所针对的对象不是某类特定的军人,而后者就只能是向特定的武装部队机关、军队的首领或特定的情报收集人员提供;最后一方面是罪行对产生结果的要求不同。

本文介绍的罪是属于行为犯的范畴,当事人做了传播捏造的事实,起到了扰乱军心的影响,那么就可以构成本罪而且是为既遂的,而后者是属于结果犯的范畴,只能是提供了虚假的敌情的行为,并且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才会构成这一罪名。该行为人不仅向武装部队提供捏造的虚假敌情,同时又向其他人群进行扩散,从而造成扰乱军心的,一般来说是以牵连犯来判处,选取其中较重的罪进行论处,而不是两罪并罚的判决。

相信通过上述的介绍,大家对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有了一定的了解,它从定义上是指普通群众即并不拥有军衔的人在战争阶段捏造事实,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安定,动摇我方军心的行为。


相关内容:

·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
    死缓是针对那种罪刑恶劣,但又不是需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一般死缓的缓刑期限为两年,那么要是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话,此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


·走私罪黄金是什么罪
    涉嫌走私贵重金属罪,本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151条第2款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区别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区别有哪些第一,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不同。单方聚众斗殴型犯罪常带有报复性,往往是对方有人与己方发生过矛盾,从而聚集多人,欲以殴打对方的形式重新夺回利益或脸面。而多人合伙寻衅滋事更多的是为了打人取乐,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明确理由,无确定目的。在实践中,从主观动机这一角度可以比较明显地区分两罪。第二,犯罪的时间、地点、对象是否确定。单方聚众斗殴型犯罪往往表现为有组织、有策划的行为...


·遗弃罪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
    遗弃罪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遗弃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案,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对遗弃罪提起公诉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被害人有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


·刑事诉讼法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


·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释义
    商业秘密众所周知对于企业或者单位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假如出现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会带来重大的损失,还会破坏整个商业市场和商业市场的秩序。那么具体到哪些行为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呢?如果企业或个人出现了以下行为其中一个都已经属于侵犯了他人商业秘密。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有哪些行为是具备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呢?根据我国的刑法第219条规定的是出现以下三种行为,第一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盗窃资料,采取利诱胁...


·盗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不仅非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行为人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刑法为打击这种犯罪,将盗伐林木罪的最高刑罚设定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一般是怎么来认定盗伐林木罪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盗伐林木罪怎么认定1、应当妥善处理聚众盗伐(哄抢)林木的事件。对聚众哄抢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一般参加者...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


·抽逃出资罪与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
    抽逃出资罪与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1)在主体方面,二者虽同为特殊主体,但其特定范围有所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宽得多。(2)在主观方面,二者都出于故意,但本罪没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目的,职务侵占罪则有此目的。(3)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放火罪能判缓刑吗?
    缓刑对于一些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分子来说是一种比较合理的方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故意放火这种行为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因为它会危害到不特定人的人身安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放火罪能判缓刑吗?下面为您介绍。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放火罪能判缓刑吗? 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故意放火定什么罪?故意放火行为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一般放火行为,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


·根据刑诉法规定最长能了拘留多久?
    根据刑诉法规定最长能了拘留多久?根据刑诉法规定最长能了拘留8个小时或者是24个小时,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


·过失犯罪有没有犯罪原因?
    过失犯罪有没有犯罪原因?(一)部分公民法制观念不强,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因受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与经济因素的影响,对公民的法治理念教育和普法宣传不够深入,造成部分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主观上存在侥幸心理,对自己行为可能导致犯罪的认识不足,结果导致过失犯罪行为的发生。 司法实践中此类过失犯罪行为的发生占到40%以上。(二)企业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放松安全管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不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