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房尾款违约金万分之二符合规定吗

购房尾款违约金万分之二符合规定吗对于违约金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造成的损害比较大的话,那么违约金也是可以适当的上浮,达到主合同标的额的30%。由于违约金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的,因此,它与实际损失额往往不能完全吻合。一般情况下,即使有差异,也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除非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而显失公平,才可请求减少或增加。至于违约金的约定,购房者可根据违约情况就违约数额进行约定,也可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购房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由此,约定的违约金在性质上就视为违约时的损失赔偿金。既然购房者在合同中已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要求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然,如果“实际损失”超出约定的违约金,可要求开发商适当补偿(实际损失一般来讲只可能是租金损失或交通费损失。租金损失是指由于延迟交楼而多付出的租金;而交通费损失是指由于延迟交楼不能及时迁入而可能增加的交通费用。一般来说,交通费损失要低于租金损失,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只考虑租金损失)。此外,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或者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确定,可依据房款的总额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出金额,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以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二、购房合同违约情形应如何确定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如何确定,是出现此种争议后必须解决的问题。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另外,在《商品房买卖解释》对某些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计算则另有规定,具体包括:(一)出卖人恶意违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 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这显然是针对先卖后抵、一房数卖的行为所作出的惩罚性规定。(二)出卖人存在欺诈行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在治理同样适用惩罚性赔偿。综上所述,在购房的过程中双方会签订一份协议来规范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所以如果在购房的整个过程中如果有人有违约的行为那么就应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对于尾款应该按时的支付,但违约金在我国有规定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



相关内容: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被告:某财政局 第三人:某拆迁公司 某会计师事务所长期用作经营场地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于 2001年被列入拆迁范围。由于该公有非居住房屋虽为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使用,但房屋所有权却一直是由某财政局所持有。会计师事务所原属某财政局系统企业,1982年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时,由某财政局将该公有非居住房屋直接划拨给其用作经营场地,会计师事务所则每月向某财政局上缴当月租金,由...


·离婚后按揭房怎样过户
    离婚后按揭房怎样过户 一、离婚后按揭房怎样过户 (一)没有房产证,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 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


·一、二手房找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二手房找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1、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2、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


·最新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
    租房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而实践中,租房不仅仅会发生在个人之间,还有可能发生在个人与公司之间,那么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性别:_____ 地址: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__ 乙方(承租方):_...


·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
    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 一、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 是否有继承权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人们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房产分割往往容易引发纠纷,对房产的认定就显得非常关键。那么,婚姻房产最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大致了解。一、婚姻中房产最新规定有哪些?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


·买房网签备案后是不是有房产证不一定
    买房网签备案后是不是有房产证不一定,要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需要按正常手续办理房产证,网签只是说明房管部门认可购房了。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有很多的手续需要备案,不是说在网上签约就能办理房产证了。只能说如果要网签了,房产交易中心就备案了,就可以查询到你购卖的房产了。办理房产证时还是需要带上相应套手续到房管局(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二、网签和备案需要注意哪些1、房屋买卖合同标准文本购房者在签订房...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证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证 1、订立买卖合同。 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 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 。 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3、立契过户,缴纳税费 。 房地...


·房产婚后一方还贷是共同财产吗?
    房产婚后一方还贷是共同财产吗? 一、房产婚后一方还贷是共同财产吗? 不一定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那么房产属于一方财产,但还贷部门属于共同财产。对于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还贷的这种情况,首先要看的是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则首先由二人对房产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首先考虑将房产判给首付款支付人,对于还款部分,法院不会仅仅...


·房屋他项权证如何换回房产证
    我们都知道,去银行办理购房贷款时需要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并将其质押在银行,只有还清所有按揭贷款后领回房屋他项权证并换取房产证,此时才能表明个人拥有房屋的全部权利。那么,房屋他项权证如何换回房产证呢?本站我们为您解答。房屋他项权证如何换回房产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子被抵押...


·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该怎么办
    我们知道公民可以在生前订立遗嘱来对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作出安排,我们称之为遗嘱继承,而要想之后遗嘱得到执行,那么就要保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不存在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话,此时可能有的人就不清楚该怎么办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办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


·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区别有吗?
    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区别有吗? 一、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区别有吗? 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是有很大的;购房意向书只是想购买房屋的一个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拟于售房者之间达成的一个协议,双方必须依照协议约定履行双方的相关义务; 订立购房合同要如何进行: 1、按照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签订协议。 2、如果认购书上没有约定时间,可以和开发商达成一个补充协议,约定签约时间。 3...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