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细节包括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细节包括什么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因为这两书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特别要注意。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这是购房者很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迟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说明、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等。建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这部分合约应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二、房屋交易时如何防范风险?

(一)核查相关证件。购房者一般都知道买房时要看“五证”,但却忽略其内容或无法判断其真实性。购房者对证书的内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所购商品房是否在《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允许销售的范围内,要具体到楼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是否注明为“出让”,而不是“划拨”。所购房屋是否是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标明的土地上所建。所购房屋是否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所载明可以开发的房屋。

(二)为防止延期交房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对开发商交房期限要详细约定:开发商应于某某期限将合同约定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如届时开发商无法交房,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允许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但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房日期所发生的利息计算。

如宽限期满,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所有利息,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按所交购房款的一定比例计算,但一般不能超过所交房款的20%。

(三)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经常就实际房屋面积与合同书中规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购房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合同中涉及面积的条款搞清楚后再签订合同。关于面积误差问题,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该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存在一定范围(如3%)内的误差,不视为卖方违约,但双方应按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的单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若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一定范围(如3%)应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物业管理是购房者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完成购房手续后入住前,要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享受管理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因此,在签订管理公约时,购房者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购房者是合同的一方,完全有权利修改管理公约的有关条款,并且有权利保留和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同时,购房者应保留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虽然在入住前签订管理公约时购房者无法立即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但保留在一定期限(如1年)后选择新的管理公司的权利,以使损失减小到最小程度。

房屋交易也就是房屋买卖,因此签订的合同也就是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当事人的利益提供保障,但前提是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一定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此外,不管是在签订交易合同之前,还是签订交易合同过程中,甚至是签订了合同之后,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相关内容:

·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否受法律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只要是双方经协商同意一致同意的,并且签署了解约协议进行确认的,不需要其它附加条件,就可以解除原有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


·找中介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买卖房产的时候,很多人会为了图省心,而选择找中介。可是,您知道吗,找中介是一定要谨慎小心的。那么,您对于找中介买房子注意事项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五招辨别“黑中介” 为防止上当受骗,湘潭房产网购房专家教您如何辨别“黑中介”: “一看”:进门先看是否悬挂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等证件。 “二问”:询问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房产中介从业资格证。...


·购房合同备案和网签是一回事吗?
    购房合同备案和网签是一回事吗?网签和备案不是一回事网签和备案的作用都是为了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但网签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经过备案,才具备法律效力。一般网签在前,备案在后,备案以网签为前提。但手房网签和备案程序是不同于商品房的,这主要是因为房屋买卖的方式不同,商品房是期房预售,二手房是现房交易,还有取得房屋权利的过程也不同,商品房是从买房到办证有一个长时间周期,二手房是交易、办证、交房基本在同一时间...


·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如何确定婚前购房归属
    结婚前,很多年轻人会先选择买房,可能是父母买的,可能是按揭贷款买的,也可能是一方出钱买的,等等。然后婚后双方感情破裂了,走向了离婚的道路,此时往往夫妻会为了婚前购房归属闹得不可开交。那么具体来说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1、由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


·如何确定二手房年龄?
    

房产证上的日期只能反映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取得该物业产权的日期,如果是二手房,有些已经转手了两至三次,所以最后看到的这本房产证上记载的发证日期可能远远超出房屋实际的建成日期。另外,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显示的截至日期可以推断出该房屋是于1995年5月2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开发商是否一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便开始建造房屋则无从判断。

那么关于二手房的真实年限该怎么去核实?专家介绍了几招辨...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吗?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吗?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可以向银行申请延迟还款处理,很多银行有推出疫情期间房贷延迟还款服务,像农行、中行、工行、建行、交行、邮储、招...


·买二手房怎样约定贷款条款
    买二手房怎样约定贷款条款 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银行如果对购房人的贷款申请不批准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房屋中介承诺帮业主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如果申请不到贷款或者只批准部分贷款的情况,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合同中注明“当事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受人不能签订担保贷款合同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允许当事...


·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为夫妻一方的...


·房屋漏水谁应该承担责任 ?
    房屋漏水谁应该承担责任 ?一、房屋漏水谁应该承担责任 首先,找楼上邻居漏水原因: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2.楼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过长导致自然老化,超过质量保质期,在正常情况下的用水造成的房屋漏水。 第二,找开发商漏水原因:房屋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 第三,找物业公司漏水原因1...


·处理租房纠纷的部门是哪个
    处理租房纠纷的部门是哪个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


·仲裁委可以管辖房产纠纷吗?
    仲裁委可以管辖房产纠纷吗? 房地产仲裁机构可受理的房地产争议案件 1、房屋买卖的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 2、房屋所有权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份额、变更、析产、交换等。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租、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争议,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如:影响房屋的安全完好、通风、采...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 一、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 卖房不是一件随意的事儿,也不是买卖双方经过口头承诺之后就可以达成的协议,要知道,按照目前的市价来说,一套房子的价格是不低的,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甚至更高,足以对一个家庭的经济状态带来极大的影响,因此卖房还是需要根据手续来办理,具体如下: 1、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