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交通肇事者不仅逃避不了刑事处罚,也逃脱不了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保险人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这一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情形也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保险公司有理由在肇事者逃逸后拒赔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责任是什么?1、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三、交通肇事逃逸的主观方面是什么?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综上所述,肇事逃逸是比较恶劣的行为,当事人主观上就是不想承担责任,逃避处罚和赔偿。这样的话,保险公司可以不赔付商业险。对于受害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和限额内赔偿。当事人构成肇事逃逸,应当负全责,并且会被追究其它法律责任。



相关内容:

·企业法律顾问都什么类型呢?
    企业法律顾问都什么类型呢? 1、根据聘方性质之不同,律师法律顾问可以划分为国家机关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社会团体法律顾问和公民法律顾问等类型。 2、根据法律顾问合同是否约定聘期之不同,律师法律顾问可以划分为定期法律顾问与项目法律顾问两种类型。 3、根据法律顾问服务领域之不同,律师法律顾问有专业法律顾问与综合法律顾问之分。专业法律顾问的专业分工很细,仅对聘方特定领域的事项提...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很多公司采取了通过合并、分立的方式来调整公司资产和结构,不过也有的公司是通过变更名称或者是经营范围来应对市场竞争,不论是哪一种变更都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办理变更登记,那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


·一个公司创办伊始,自然有一系列问题要处理。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
    一个公司创办伊始,自然有一系列问题要处理。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在法律规定上是完全不同的解释,公司法人是企业组织,而法人代表则是代表企业法人的自然人,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关于社保问题是否相同,公司法人必须办社保吗?下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一下吧。一、公司法人必须办社保吗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民事责任 的...


·公司上市有哪些条件
    公司上市的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


·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企业在设立的时候,需要同时确立好自己的经营范围,这需要写在营业执照上面,同时日后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时候也是要在这个范围内进行的,当然之后也允许变更经营范围。那究竟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科技类 1、常见的科技类公司有:科技、信息技术、网络科技、科技发展等公司。 2、科技类常见的经营范围有: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


·允许公司股东退股情形有几种
    允许公司股东退股情形有几种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一)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


·分公司签署合同责任由谁承担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


·公司法允许代缴出资吗
    公司法允许代缴出资吗?成立一家新的公司,可以有多位股东,也可以只有一位股东。股东们对于公司的设立有出资的义务。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股东出资额不足的情况,那公司法允许代缴出资吗?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参考意义。一、公司法允许代缴出资吗?《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之间的代缴出资,因此实践中存在代缴出资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企业股东增资的帐务处理是怎样的?
    企业股东增资的帐务处理是怎样的?企业股东增资的帐务处理是需要在具体的账本当中进入新的股东增加出资的具体的金额,毕竟对于公司来说,任何的一笔账我都必须要记得清清楚楚的,否则的话会容易发生一些债务债权方面的纠纷,这样会不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的。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该企业注册...


·公司法上市公司管理方面的条文有哪些
    公司法上市公司管理方面的条文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的内容非常全面,可以说是指导公司合法经营的具体法律文件。而上市公司是股份制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经营发展和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特别是如今很多老百姓都通过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获取收益,因此,上市公司管理必须要科学合法。那么公司法上市公司管理方面的条文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摘录的一些法律条款和您讲一讲。 公司法上市公司 第一百五十一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


·公司变更法人后,银行公户要变吗?
    公司变更法人后,银行公户要变吗? 公司变更法人后,银行公户要变吗?这是现代公司变更法人后关注的问题。在我国公司或企业变更法人后,是需要到银行进行同步的信息变更的,即需要改变银行公户。不过进行银行公户变更时需要哪些材料?银行公户改变流程步骤是什么?那么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需要到你所开户的银行(基本户和一般户,无一般户的话就只变基本户就可以)办理变更。不需要开设临时户。 一、公司变更...


·离婚查封公司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查封公司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查封公司财产的规定是民诉法100条规定的对于当事人可能存在着一些具体的原因是法院所作出的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况下,那么是可以申请进行财产方面的保全的,但是这种保全的话,只是为了防止财产发生减少,而并不是查封。先申请财产保全,再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