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

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

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二、上市公司设立全过程

第一步、新设设立

即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家股份公司。

(1)发起人制定股份公司设立方案;

(2)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3)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4)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

(5)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二步、改制设立

即企业将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经评估或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公司。

(1)拟定改制设立方案;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国有资产评估;

(3)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4)拟定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

(5)拟定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批复;

(6)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7)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9)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10)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即先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新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1)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准;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公司;

(4)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5)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是可以上市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公司经过上市之后那么就意味着规模会越来越大,因此,在自己公司要上市的时候一定要提交起全部的材料,并且到相关的部门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上市成功,从而更好的运营。






相关内容:

·企业女干部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一、企业女干部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女职工退休年龄按如下规定确定: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以其长期所在岗位确定退休年龄。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或未直接从事本单位生产产品活动或不直接从事本行业一线生产、服...


·两人公司法人和监事各自承担什么责任?
    两人公司法人和监事各自承担什么责任?一、法人的责任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第一、法人不是人,是一...


·资产拍卖有限公司的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资产拍卖有限公司的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公司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投资产拥有资产的方式来划分是较为常见的划分方式,此时可以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若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形,是会被按照资产拍卖有限公司的拍卖流程的规定进行拍卖的。 资产拍卖流程: 一、申请登记 交易申请,审查申请材料,办理挂牌审批和登记手续。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一)交易申...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企业发生偷税漏税的行为被发现将会面临惩罚,如果主动认罪及时补缴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


·公司法规定二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二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是为了维持公司的运营和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公司的各方面进行的规定,包括了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收益、利润分配、解散等等,为了让公司法更好地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公司法适用的相关问题的规定,下面我们来讲讲公司法规定二的部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对于公司改制,我们您都不陌生。公司改制是为了更好的适应现代化经济市场的需求,为了让公司更好的发展。公司在进行改制和重组时,对于改制的相关流程和基本原则是有规定的。各企业在进行改制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的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一、公司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 1、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即界定财产的归属关系,判定归某个民事主体所...


·《公司法》规定的入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入股方式主要有哪些?(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


·关于公司法出资证明书的解读是什么?
    关于公司法出资证明书的解读是什么? 出资证明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证明投资人已经尽到了出资的义务。需要书面写明公司名称、出具资本数量和公司的部分资料。各种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都应出具此证明,而且只有盖上公司公章才有法律效力。切勿口头约定,以避免法律风险。关于公司法出资证明书的解读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东出资证明书的法规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


·公司强制休息可以举报吗
    可以举报。第一,公司在经营上出现困难,调整部分员工的工作职位,包括薪水,等等,这隶属合法的应予范围,但是,必须依照公司的规章规则执行,而且这个规章规则必须向全体员工公开。第二,公司强制休息侵害合法权益,有权提起劳动仲裁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我国新发布的公司法与旧公司法相比,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做了明确的修改,本文就针对新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列举出相应的条款内容,供您参考学习。那么你知道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看一下吧。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1、取消公司设立最低资本限额。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023公司申请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规定?
    2023公司申请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规定有哪些 一、公司申请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规定有哪些?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


·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
    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 一、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 公司减资,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公司减资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