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理赔是怎么算的?

一、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理赔是怎么算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就会涉及到很多的赔偿,包括受害者的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一般要求是很严格都是会按照受害者的实际收入和误工的时间来进行计算,并且还要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这样保险公司才会进行受理。



相关内容:

·只撞车对方索要误工费是否合理如果仅财产损失
    只撞车对方索要误工费是否合理如果仅财产损失,一般无法主张误工费,可要求财产损失赔偿及交通费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


·继承的动迁房出售要交什么税
    1.契税。买方按照交易总额的3%缴纳。2.增值税。税率5.6%,由卖方缴纳。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交易差额乘以税率征收。3.个人所得税。按交易差额的20%征收,由卖方缴纳。4.印花税。买卖双方按交易总额各交0.05%,普通住宅免征。5.土地增值税。卖方按交易总额1%缴纳,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满2年免征。《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


·团伙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
    团伙强迫交易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2、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3、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4、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


·五险一金每月交多少怎么算
    五险一金是每个上班认识都相当重视的一方面。因为它和劳动者日常生活保障息息相关。您每月到手的工资都是交过社保的工资,只知道交了多少,却不太了解具体是怎么算的,今天我们为您介绍下五险一金每月交多少怎么算? 一、新出台相关规定 2016年6月,人社部就《企业年金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征求意见稿下调了企业年金缴费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调整为“8%”,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怎么判?
    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型经济犯罪。我国经济领域打击犯罪的活动也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些典型经济案例也层出不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怎么判?普通民众对于这个问题还都比较陌生。下面我们就带领您学习一下我国关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


·房地产交易涉及到经济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针对房地产交易的有关
    房地产交易涉及到经济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针对房地产交易的有关问题制订了房地产交易方面的规章制定。通过法律法规对房地产进行明确的规定约束,以此来稳定房地产的市场,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从而确保有关经济的稳定问题。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下所述。 一、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保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


·高空坠物属于汽车哪个险种?
    在小区里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小区停着自己的车,却不小心被高空坠物的东西砸到,造成车辆损坏。但是车辆保险中关于这种情况的车辆损坏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所有的车辆损害都能获得赔偿。那么高空坠物属于汽车哪个险种? 高空坠物属于汽车哪个险种? 高空坠物引起的车辆损失分为多种理赔方式及要求。碰到的情况是人为恶意事件,现在已经有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他人恶意行为险,可以赔付该种情况下的车辆损失。他人恶意行为险规定保...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该怎么办?
    按照道理,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要根据事故认定书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有些情况下,责任方就是不出面解决,也不赔付。那么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时,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关系到受害方的切实利益,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一直不出面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你说要...


·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时候,需要根据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缘由以及造成当时事故发生的缘由来判断。一、交警判断的标准:1.如果因为一方的不当行为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则由破坏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2.如果一方在有条件的前提下没有及时向交管部门报案而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3.如果双方均有条件向交管部门报案,但均没有及时报案导致事故责任无...


·离婚财产分割车辆公证是怎样的?
    一对夫妻因爱而走进婚姻的殿堂,但也有很多对夫妻也因为隔阂而选择了离婚。在离婚案中常见的,也是大众们最搞不懂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的问题。有位朋友问到,离婚财产分割车辆公证该如何办理?今天我们就来为他解决这个问题。 一、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


·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之后,才能确定之后的赔偿比例。而其中有的可能是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责任包括了哪些情形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


·很多人都知道,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发生事故之后一般都是要吊
    很多人都知道,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发生事故之后一般都是要吊销执照或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如果不是醉驾司机本人或者是被动的一方,也就是说,醉酒的司机是正常在路上开车,此时发生了一些事故,事故责任是哪一方承担,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醉驾一定是全责吗? 一、发生醉驾一定是全责吗? 其实不一定的,发生醉驾的责任判定也是需要根据具体原因来决定。 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