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江苏省征地补偿安安置办法都有哪些内容?

在看过我们国家其他地区的征地补偿的标准之后,可能对于江苏省的市民来讲,就应该要有一定的了解了,所以今天小编带给您的内容就是江苏省的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新的说法,对于江苏省的征地标准,应该按照征用的耕地以及具体用地来分别进行补偿。对于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三)社会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里小编已经给您详细的结束了,对于各个土地以及具体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目的也是想让您更多的了解国家对于征地补偿的安置办法,上述文章也是以江苏省为例给您讲述的,如果想了解其他省市的征地补偿标准,请随时咨询我们。



相关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


·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


·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该如何解决?
    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该如何解决?如今人们的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市民的炒房热度也是蒸蒸日上,越来越多的企业楼盘拔地而起,促使不少土地被征用盖楼,但作为仅依靠土地为生的农民朋友,征地补偿的费用对他们来说就尤为重要,万一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该如何解决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征地是什么 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


·土地使用权50年的规定年限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50年的规定年限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很多人拥有的土地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组织任何人不得侵占,我国地大物博但是同时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所以平均到每个人身上的土地却很少。对于我国的土地,按照用途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那土地使用权50年的规定年限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 土地使用权50年的规定年限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


·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一、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维权方法: 首先,先向作出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生、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省级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后,若对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方式: 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省级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审理,二审法院是省高院。 二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这种情况...


·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
    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 一、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 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2113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5261...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父母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另一方。现实中,很多人因为离婚后与子女感情关系变淡,就不想再支付抚养费,但这是违法行为,他的子女应当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纠纷的管辖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


·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1、工厂...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是一个公司的出资人,出资之后依法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那么关于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必须满足什么条件,首先如果以土地使用权来作为出资的标的,履行出资义务的,该土地应该是国有土地,并且可以依法转让的,并且没有设立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一、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必须满足哪些出资条件 第一,土地出资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第二,用于出资的土地使...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里的补偿包括哪些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里的补偿包括哪些 政府决定规划建设的地区,在正式的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出台之前,公民也就只能通过相关的渠道来查询一下征地补偿的一些基本项目,因为征地补偿的标准肯定不能和其他省市的做比较,甚至在同一地区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可能会存在差异。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是,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里的补偿包括哪些?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里的补偿包括哪些? 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2、根据《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 按照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租户和农民。我国人口众多,并且出于不断增长的趋势中,因此土地在我国属于稀有资源,更应该合理利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那么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