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对于许多家庭来讲

对于许多家庭来讲,都能听说过社会抚养费的相关内容。那么他们可能并不是特别清楚,什么样的条件下应该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所以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征收管理办法,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家庭中多生或者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就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看下文。

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在阅读过上述文章中的有关内容,我们不仅能够认识到了社会抚养费的相关征收管理办法,同时,对于那些并不了解社会抚养费的家庭来说,他们就能够知道自己的家庭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就必须要交社会抚养费。


相关内容: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柳州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涉及到财产纠纷往往不能和平解决,双方基本上都会撕破脸向法院提出诉讼,各自请辩护律师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财产纠纷案涉及到的财产越多,请的律师费用也越高,律师费用根据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有一个大概的标准,在此基础上依据律师的业务能力有所增减,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柳州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柳州收费标准是什么? 1、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如何解决?
    法律有时候并不能做到完全的公正,尤其是在“家事”面前,离婚双方如果一方对离婚的一审判决不满意,便可以采取第二次起诉离婚来达到自己理想的结果,但是遇到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并且拒绝出庭该如何解决呢?来解答您的疑惑。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明确规定 第1079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


·法院开庭时间会通知家属吗
    法院开庭时间会通知家属吗?不会通知家属,家属不是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是可以不通知家属的。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法院开庭都不会通知家属,只需要通知案件当事人即可。下列案件需要通知家属参加诉讼:1、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2、对于刑事案件,如果受害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通知其近亲属参加诉讼。通知时间为开庭三天前。根据我...


·结婚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男女结婚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此时工作人员就会审查其条件,要是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的话,那么才会给予办理结婚。那到底结婚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章进行了解。 一、结婚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
    离婚诉讼是我国常见的诉讼种类之一,一般来说人们都想快速结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希望法院可以尽快开庭审理作出生效的判决书。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虽然受理了案件,但迟迟不通知开庭,人们因此有了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的疑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的开庭时间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 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


·一、夫妻离婚了能告重婚罪吗?
    一、夫妻离婚了能告重婚罪吗?夫妻离婚了也是可以告重婚的,只要没过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由于重婚罪属持续性犯罪,这就要求最晚必须在离婚后,5年之内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构成重婚罪,可以提出证据线索,向公安局、检察院、派出所等机关检举揭发。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


·一、刚结婚就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刚结婚就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刚结婚就离婚的婚后共同财产均分,女方可能还需要退回彩礼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


·合法婚姻的特征是什么?
    婚姻关系的成立,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男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合法婚姻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得有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如近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等,且必须是男女异性,我国婚姻法不准同性结婚,不承认同性婚姻关系。(二)必须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


·该如何对家庭暴力举证?
    该如何对家庭暴力举证?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之一,要是家庭中一方具有暴力行为的话,那受害人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不过除了家暴案件需要当事人进行举证,那究竟该如何对家庭暴力举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对家庭暴力举证 1、首先要丢掉要面子的想法,对方一旦使用暴力,要敢于敞开大门,尽量让邻居、居委会知道,这不但可以有效...


·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
    婚姻的核心本来就不应该是利益交换,而且我国制定婚姻法的本来目的是要维护正常和谐的婚姻关系。国家并不是要通过婚姻法来制约婚姻当中某一个人的利益问题,可是自从新婚姻法出台以后,我们都知道新婚姻法对一些关键性,具有争议的,比如说财产分配问题重新进行了细分,结果就导致有一部分女人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一、做好婚前协议结婚前,很多家庭的做法是男方买...


·离婚后应返还多少彩礼,离婚后要返还好多彩礼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当符合彩礼返还条件时,要返还多少的彩礼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返还多少彩礼 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


·离婚后另一方不出抚养费咋办?
    在现在这个复杂的社会和年代,离婚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因此人民法院和婚姻法也对于这一举措带来的后续问题推出了详细的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些问题,从子女的抚养费看,有的败方在失去子女抚养权后就不愿意出抚养费了,那么离婚后另一方不出抚养费咋办?来听听我们的建议。 一、什么是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