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拆迁该如何赔偿 拆迁房屋怎么赔偿

很多人好不容易买到了房屋,可是这房屋却又面临拆迁,此时涉及到房屋拆迁必然就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赔偿才行。那按照规定,一般房屋拆迁该如何赔偿呢?但实践中有些时候做出的赔偿款确实比较低,这个时候又应该怎么来维权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拆迁该如何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二、房屋拆迁赔偿纠纷怎么处理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很多房屋都面临拆迁的命运,因为要进行新城市建设。可是拆迁就意味着要补偿,那么房屋拆迁该如何赔偿呢,上文中小编已经做出了介绍。若是认为自己获得的拆迁补偿款较低,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权,切记不可以暴力维权,这样对自己也是很不利的。



相关内容:

·父子房屋买卖协议应怎么写?
    父子房屋买卖协议应怎么写? 父子房屋转让协议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工作单位: 住址: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工作单位: 住址: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兰州市区路号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


·离婚房产分割男方过错会进行怎样分割对于夫妻离婚系
    离婚房产分割男方过错会进行怎样分割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婚后买的房子归夫妻共有吗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婚后买的房子归夫妻共有吗 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婚后买的房子归夫妻共有吗? 婚后买的房子也不一定归夫妻共有,具体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


·现实中,因为房产买卖、继承等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由
    现实中,因为房产买卖、继承等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由于具体的纠纷情况不一样,因此导致实际在处理的时候,当事人采取的方式不同。那究竟应该怎样来处理房产纠纷呢?这是关系到当事人自身利益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应该怎样来处理房产纠纷 房子是一个提供温暖、解除疲劳、带来宁静的港湾。然而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纠纷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房产纠纷维权,如何解决?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


·买房子贷款40万的利息怎么算
    买房子贷款40万的利息怎么算 不同的银行以及不同的人,具体的利息都可能不一样,以下标准仅做参考: 按照现在银行贷款40万,按揭20年,月供如下: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 400000.00 元 还款月数 240 月 每月还款 2729.01 元 总支付利息 254961.53 元 本息合计 654961.53 元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总额 400000.00 元 还款...


·买房子最主要看什么材料?
    买房子最主要看什么材料? 看房屋。房子是实物,一切都可收入眼中,看房子里,应表现也自己有兴趣,太冷淡卖主对方也会没有心思同你多谈,同时细心观察房子结构,采光,保养 周围环境等,还要多听卖主解释,多问卖主问题。 二、买房子需要注意的因素有哪些? (一)家庭因素 1、自住:年轻人如果是买房自住,没有孩子、老人,那么在选择楼层的时候,可以选择高楼层。因为年轻人有冲劲,比较喜欢登高远眺带来的快感。而高层...


·同意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合法?
    同意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合法?同意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合法,《继承法》相关规定第五条 【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第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的商品房又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注意事项上面,那到底买卖安置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1、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


·房产他项权证有效期是多久?
    房产他项权证有效期是多久? 房产他项权证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常见的合同类型,买房和买房通过协商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卖房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买房,买房需要支付协商的价款。那么您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吗?今天我们为大量列举了一份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住 址: 乙方(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住 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


·一、租赁期内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租赁期内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条件: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


·夫妻离婚房子还在贷款吗
    如今大多数人在购买婚房的时候,多数情况下是交了首付,然后由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共同偿还贷款,这种情况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是比较常见的。偿还房贷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可能在这一过程当中,夫妻双方的感情就出现了裂痕,需要离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夫妻离婚房子还在贷款吗? 夫妻离婚房子还在贷款吗? (一)约定了按揭房屋归属的房屋如何处理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