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聘用外籍员工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聘用外籍员工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涉外劳务合同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务提供方,向另一国家的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劳务提供方支付报酬和有关费用的协议。
一、人员的派遣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劳务人员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联系电话等。
二、雇主的义务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雇主应承担下列义务:
1、负责劳务人员有关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的办理;
2、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务工资以及一切应由雇主承担的费用;
3、对劳务提供方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检查;
4、为劳务提供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住房、家具、家用设备、办公室、办公用具、交通工具等,对此可商定一定的标准,或规定按国际惯倒提供。如根据气候条件不同,规定配备空调和取暖设备;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保证劳务提供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干涉劳务提供方人员工作时间以外的正常活动。
6、不能歧视、侮辱、体罚劳务提供者。
三、劳务提供方的义务
合同应当明确劳务提供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1、按雇主要求配套工种,并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派遣身体健康的人员,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
2、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不消极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兼职和求职;
3、爱护由雇主提供的宿舍、设备及其他财产,劳务提供方还应派遣一名全权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和与雇主的协调工作。
四、劳务人员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实践。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务人员从事的工种,应注明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
五、人员的更换和解雇
应在合同中明确对于劳务提供方不称职或违法乱纪的人员的更换和解雇的权限和手续。
六、工作日、节假日、加班
工作日即指合同规定劳务提供方人员每天白天提供服务和劳动的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一般规定劳务提供方人员应享受其本国法律规定的假日,并按劳务所在国的法律规定和习惯,适当享受其法律规定假日。加班,即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所用的时间。一般规定,如果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劳务提供方人员可以加班,并有权按小时领取加班费。
七、休假
按照国际惯例,劳务提供方人员劳务期满11个月,可带薪回国休假1个月,往返旅费由雇主负担,如劳务提供方人员不离开劳务所在国,雇主应支付一定数额的国际旅费补贴;如因工作需要劳务提供方人员不能休假,雇主除照发工资、支付日加班费外,还应给予额外的奖励。
八、动员费(准备费)
按照国际惯例应在合同中规定:在合同签订后劳务提供方人员启程前若干天内,雇主付给劳务提供方一笔一次性动员费,用以安置劳务提供方人员家庭和准备行装。劳务提供方应力争在合同中约定:如因雇主原因变更启程日期,劳务提供方有权在动员费中扣除部分作为劳务提供方人员延期期间的工资及由此造成的退机票费及罚款等。
九、劳务工资及其支付
本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各类人员的劳务工资、计价货币、支付币种比例,兑换率,保值及工资增长率,还应明确工资支付时间和方式。
如合同期限较长,应规定劳务提供方人员合理的工资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一般根据当地物价上涨指数和劳务人员的技术熟练程度确定。按国际劳务市场惯例,劳务期满一年,其基本工资应按此工资增长率有所增长。
十、国际往返旅费
根据国际惯例,劳务提供方人员往返旅费由雇主负责。具体可规定为:劳务提供方人员数量一经确定,即可通知雇主按合同规定的启程日期购买国际机票。而当合同期满,劳务提供方人员离境回国时的旅费和机票,亦应由雇主负责购买或支付现金由劳务提供方办理。
十一、人身保险、医疗保健、劳动保护用品
雇主有责任为劳务提供方人员投保人身险。应在合同中规定,雇主保障劳务提供方人员在履行合同期间的身体健康,如发生工伤和传染病,雇主负责治疗并承担其费用。与此同时,雇主应负担保证劳务提供方人员身体健康所配备的常用医疗器械和药品所发生的费用。
对于劳动保护用品,如由雇主提供,则应根据劳务提供方人员所从事的劳动和工作的特点,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标准和数量,雇主应及时向劳务提供方人员发放。也可由雇主每月按一定金额的劳保费支付给劳务提供方,由劳务提供方负责确定、购买、发放。此外在合同中还应规定劳务提供方人员在病假,工伤假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十二、违约责任
违约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雇主违约;一类是劳工违约;三是双方当事人都违约。违约都将给对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在实践中,大多数都是雇主违约,如不按规定的工种安排劳工工作,随意更换工作岗位,不按规定罚加班费用,污辱劳工人格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因此在合同中应注明违约的救济办法和赔偿的方式,一般都是以金钱支付的方式补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十三、终止合同及其责任
合同一般应规定:由于雇主单方面的原因终止劳务合同,雇主除应承担劳务提供方人员的遣返旅费外,还应向劳务提供方支付劳务提供方人员至少三个月的工资。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则雇主只负责劳务提供方人员的遣返费用,不支付工资。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和适用法律
合同中应约定劳务纠纷发生后应采取何种方式解决纠纷以及适用的法律。
因此,聘用外籍员工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除了正常的工作内容,违约责任等之外,还需要考虑外籍人员回国休假,差旅支出,长期合同的劳动报酬增长率,纠纷产生时的适用法律等。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聘用外籍员工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如果还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的律师,谢谢。



相关内容:

·员工追讨加班费的时限是多久
    一、员工追讨加班费的时限是多久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必须在下月发工资时兑现,而休息日的加班,单位可选择安排补休,但如果在半年内不补休的,就要以现金形式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倍的工资报酬。同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6天休息日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再按照2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索要加班费的时限是一年。对于一些劳动者拿不到或拿不全加班费,这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即“无效合同有效化的处理原则”。 因此,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关系不大。若合同有效,则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计价,若合同无效,也可参照合同约...


·人防工程是为了什么建设的?
    人防工程是为了什么建设的? 相信您都听过防空洞,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人防工程是什么意思,人防工程范围广,囊括内容众多,其中防空洞就是人防工程的一种。那么什么是人防工程呢?人防工程是为了什么而建设的呢?我们在此为您整理解答。 一、 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是一种有防护要求的特殊地下建筑,其常用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按抗力等级划分,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


·工伤在司法鉴定可以吗?
    工作生活中总有人不小心工作导致自身受到一些伤害,通俗来讲就是受了工伤,从本质上来说受到这种伤害并不是我们自己想导致的,而是工作中意外而导致的,所以我们是可以要求工作单位给予工伤赔偿的,但是当前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不知道应该如何去鉴定工伤,那么工伤在司法鉴定可以吗? 一、工伤在司法鉴定可以吗 需首先向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直接去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的话也可以...


·签了劳动合同还是应届毕业生吗?
    签了劳动合同还是应届毕业生吗: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某年度应届毕业生就是指在该年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就是该年拿毕业证的学生。跟是否签定劳动合同,没有关系。国家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


·工伤认定中待遇主要是什么?
    工伤认定中待遇主要是什么?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


·现实中应当怎样开除单位职工才好
    要是用人单位想要开除单位职工的话,这必须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开除情形才可以,不然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现实中应当怎样开除单位职工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开除职工的法律依据 开除,其实质是单位单方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其性质属于一种单方的解除权利,如果抛开特殊的法规不计,则此种权利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这种...


·内外墙抺灰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有哪些?
    内外墙抺灰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有哪些? 内外墙抺灰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有哪些? 1. 未塞眼补洞直接用砂浆补洞,检查发现一次处罚50~100元。 2. 未检查净空打巴而净空误差大,另一面墙无抹灰层,检查发现一次处罚100~200元。 3. 打巴后未自检净空,抹灰完后净空大小施工尺寸误差,一次处罚500~1000元。 4. 未发水打底糙一次性上面,检查发现一次处罚100~200元,并及时整改。...


·员工无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无合同被辞退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这种劳动关系,本身应当是相安无事的。在正常情况下,劳动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在现实操作过程当中,不管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可能发生解除劳动关系的这一问题,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甲方: 乙方: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


·保险代理人劳动关系是否与保险公司构成
    在我国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两种关系,一种是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处于平等地位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还有一种是在劳动关系确立之后,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那么保险代理与用人单位是否够成劳动关系,保险代理人劳动关系是否与保险公司构成?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关系从法律条文上进行分析 必须结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来探讨。根据2009年1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