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赔偿金和代通知金都是劳动法中所规定的

赔偿金和代通知金都是劳动法中所规定的,是为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维护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同时智障赔偿金和代通知金可以吗?这个是不可以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关于赔偿金和代通知金的相关内容。

不能同时主张赔偿金和代通知金。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采用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劳动法的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但同时也不应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应该根据法律的要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我们的律师。


相关内容:

·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要补偿吗
    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要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叫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是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而终止了劳动合同,都不符合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因此,用人单位是没有法律责任,也是不会给予经...


·员工主动离职后起诉公司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主动离职后起诉公司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


·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含补贴吗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含补贴吗加班费中岗位津贴不包括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 津贴、 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能算入加班费计算基数中。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和加点两种。加班是指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点是指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标准工作日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


·申请人的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
    跟腱断裂是我们国家工伤中较容易出现的情况,那么,根据规定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劳动者在进行工伤鉴定时要提交认定申请和医院的诊断书等资料,这样相关的机构才能鉴定出相对合理的结果。接下来,我们将会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与此相关的内容。 一、申请人的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 还是要根据工伤鉴定,建议立即到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 只有认定了工伤 ,才能申请伤残鉴定。享受 工伤待遇...


·河北省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有哪些?
    河北省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有哪些?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2、企业原从事特殊工种且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由于企业转产改制而脱离特殊工种岗位并在非...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怎么写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方法(一)保证项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1、项对照模板设计,现场观察或尺量检查。2、项现场观察检查。(二)基本项目:检查数量:按梁、柱的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3件;墙和板(拱)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面为1处,板(拱)每间为1处,但均不少于3处。1、接缝宽度合格:不大于2.5mm。优良:不大于1.5mm。2、接触面清理、隔离措施(1)每件(处)...


·一、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一、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尤其是一些高危职业,例如煤矿工人,他们发生工伤的频率是十分高的,并且,往往工伤造成的后果也很严重。我国针对不法的煤矿予以关停整顿,加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并且针对工程事故,制定了详细的赔偿标准。那么,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的?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单位装修甲醛过敏算不算工伤?
     一、单位装修甲醛过敏算不算工伤? 可以算工伤,属于因工作地点内工作造成的伤害,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


·口头协议辞退员工工资能立刻结吗
    口头协议辞退员工工资能立刻结吗口头协议辞退员工工资是可以立刻结的,当然也可能是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一起结,反正如果单位不结工作劳动者就可以去维权了。需要立刻结清,拖欠工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举报或者到法院起诉。根据我国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


·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工作是支撑我们在这个社会活下去的手段,我们需要通过劳动来换取报酬,用以支付生活所需的各种东西及服务。但由于人口的增长,可供我们选择的工作岗位越来越少,应聘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人面临失业的状态。在这种状况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打工,因为相较于国内,国外的用人需求还是较大的。但出国打工需要办理许多的手续,今天,就来给您讲讲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一、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