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的他项权是什么意思?


虽然在我们国家现在的社会来看,购房是比较多见的,尤其是对于初次购买房产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注意事项,那么房屋的他项权是什么意思?根据相关的说法来看,房屋的他项权就是房屋的所有权的一种证明。具体看下面的文章。

一、房屋的他项权是什么意思的概括

房产的他项权利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利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证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利证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房屋的他项权是什么意思的方案

土地他项权利证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他项权利。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地役权的概念,但是《民法典》规定的相邻权中,实际存在着地役权,如通行权、排水权等。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他项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他项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他项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他项权利证。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他项权利。

三、房屋的他项权是什么意思的相关规定

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他项权利证。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土地抵押权也是属于他项权利证中的一种。

这么来看,我们就能够知道,房屋他项权的相关规定以及基本含义,其实小编也要提醒读者,在购买房产期间,应该要注意房产的一些相关细则,最重要的是应该要注意房屋的他项权证,因为这也是在保证房产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江苏省拆迁厂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拆迁厂房标准是怎样的 厂房的拆迁标准是和普通的房屋的拆迁的补偿标准不一样的,我们在进行拆迁的时候,需要按照当地的政策进行补偿,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各个地区的政策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江苏省拆迁厂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在江苏拆迁厂房的时候,都是如何进行补偿的呢? 江苏省拆迁厂房标准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


·父母所买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如今,有的父母会出钱为子女购买房产,甚至还有在打算结婚的时候出资购买新房的。那么对于这样的房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么该如何分割父母所买的房产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们知道,现在结婚,一般要求要有车有房。对于房子的提供,有的是双方父母共同出首付,有的是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怎么分呢?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


·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很多人都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这些活动。当
    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很多人都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这些活动。当然,这样做固然能为自身带来一定的便利,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委托房屋中介的风险。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中介的风险有哪些 陷阱一:二手房中介公司全包价不透明。全包价包括买方所要承担的全部房款、契税、印花税和中介的代理费(房款的2.5%-2.8%)。但中介公司不会明确告知买房人在交易中需要交纳的明细费用,还会...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主要是起到一个约定担保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合同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主要是起到一个约定担保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那么,如果发生房屋买卖定金纠纷,该怎么办?具体有怎样的处理原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违约定金、立约定金、解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多种类型,其中最为常见的是违约定金和立约定金。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指当事人...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二、房产遗嘱继承的程序是...


·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名还能分割吗?
    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名还能分割吗? 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名还能分割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如下,如属于以下范围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抵押贷款的房产,可以进行离婚析产。需要原夫妻双方到场,提交的资料有: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夫...


·办理房产过户是否属于附随义务?
    办理房产过户是否属于附随义务?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是房地产公司的附随义务。对于存在附随义务的,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那么法院就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于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也是在买卖合同当中的附随义务,那么也就可以强制执行。附随义务,只要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比如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就可以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这是本合同的关键,一定要明确约定。 这里应...


·应该如何签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时,都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模板,然而,我们有没有想过应该如何签房屋租赁合同呢?如果租的房子有家具坏了,门窗坏了,怎么办呢?租得房子有问题该怎么办呢?看看本文您就知道了。 一、应该如何签房屋租赁合同 我们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有很多,特别是因为每个人的需要不一样,但,总结起来,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租金的金额是否写清楚。2、付款方式该如何...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的财产,那总是少不了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的,其中就包括了对共同房产的分割。由于房产的性质较为特殊,因此,往往在离婚分割的时候都是一方取得所有权,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房子过户的问题,那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


·同一套房子不可以。贷款申请要具备下列条件:
    同一套房子不可以。贷款申请要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合法的户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2、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4、同意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物业作抵押。《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例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骗取定金或者货款等。欺诈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欺诈的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