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的他项权是什么意思?


虽然在我们国家现在的社会来看,购房是比较多见的,尤其是对于初次购买房产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注意事项,那么房屋的他项权是什么意思?根据相关的说法来看,房屋的他项权就是房屋的所有权的一种证明。具体看下面的文章。

一、房屋的他项权是什么意思的概括

房产的他项权利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利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证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利证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房屋的他项权是什么意思的方案

土地他项权利证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他项权利。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地役权的概念,但是《民法典》规定的相邻权中,实际存在着地役权,如通行权、排水权等。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他项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他项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他项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他项权利证。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他项权利。

三、房屋的他项权是什么意思的相关规定

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他项权利证。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土地抵押权也是属于他项权利证中的一种。

这么来看,我们就能够知道,房屋他项权的相关规定以及基本含义,其实小编也要提醒读者,在购买房产期间,应该要注意房产的一些相关细则,最重要的是应该要注意房屋的他项权证,因为这也是在保证房产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等需要,国家会对规划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房屋进行征收和拆除,我们知道,这时候就会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同时给予一定补偿的。既然和钱有关,那就会有一定的标准来进行执行,那么,我们就带领您来了解下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的,但此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我国住建部统一制定的,除此之外开发商往往还会要求格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下面我们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供您参考了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具体条款是什么?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具体条款是什么?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被拆迁房屋在锦江、青羊...


·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吗?
    离婚之后连锁出现的问题纠纷一直是解决的难题,在关于财产分割上纠纷不断,一般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双方共有的财产,个人财产不分割还是归个人所有,而房产更多的是贷款购买的,因此在房产分割上更难解决,那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夫妻离婚房子贷款处理规定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


·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房屋的产权人是父母,当老人去世后,如果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则只能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程序来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关于父母去世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按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依次排列顺序继承。父母其中一方的配偶、其子女、其父母是第一顺序,第二顺序是父母的兄弟姐妹、父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


·当发生房屋租赁纠纷的时候,当事人此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解决。
    当发生房屋租赁纠纷的时候,当事人此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解决。而要是选择诉讼方式的话,则就要清楚的知道房屋租赁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诉讼过程中又该如何来举证。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主要是对类似以上房屋租赁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诉法”)所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还是特殊地域管辖,认识不尽一致。大体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按照...


·一、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一、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


·有多余房屋可通过出租挣取额外收入,不委托中介虽然可省去一笔中
    有多余房屋可通过出租挣取额外收入,不委托中介虽然可省去一笔中间费用,但风险也大很多。承租人可能擅自改造、损毁房屋或违法使用,造成事故和麻烦,也可能拖欠房租、非法转租获得差价,转租只有承租人同意且转租价格不得高于原租金才是合法的,遇到此情况可走法律途径。签订详细的租房协议可留作诉讼时的证据。以下是两种简单租房协议范本: 简单租房协议范本 一、范本一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


·父母过世房子继承的方法是怎样的?
    父母过世房子继承的方法是怎样的?父母过世房子继承的方法是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处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现在男方出现欠债问题离婚法院是否会查封我这处房产?
    现在男方出现欠债问题离婚法院是否会查封我这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


·一、二手房过户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过户的费用款项主要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土地增值费。 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 2、营业税:缴纳人:卖方;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5...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