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果问购房者买房子主要考虑什么,可能有不少人都会回答“房价”

如果问购房者买房子主要考虑什么,可能有不少人都会回答“房价”,但其实房价作为买房子过程中考虑的因素,但却不是唯一的因素。除了房价之后,其实还有其他方面也是购房者需要考虑到的。不然的话,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一般买房子主要考虑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主要考虑什么

(一)要买多层的1-4楼

现在多层是越来越少,物以稀为贵,多层贵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地价贵,不盖高层盖多层,就意味着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要少盖很多房子(盖18层高层地价1000元、M2,那么盖6层多层地价就是3000元、M2)。

但同时,多层超过5楼时,就会带来很多的不便。

(为)瞅准大型社区

只有大型社区才会有独立的完善的配套设施,想那电视剧《贤内助女王》两个女人互斗,其中,一项利器就是韩部长他们家住在大型社区,连高级SPA会所都有,外面人花钱都没法加入成为会员,得有居住其中的人介绍才能进去享受,想象大型社区多有型格。以后中小型社区随处可见,大型的社区是越来越难找了。

(三)要在环线附近买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原城市群的规划,15%的GDP增长率,现在主要交通工具必定是私家汽车、公交,另外,苏州的地铁也在建中,将来肯定城内行动很是方便。当交通不再是大问题的时候,你住的稍远一点也就没什么了。

(四)环境是考虑大项

现在环境是越来越糟糕了,拥挤的人群、汽车尾气,小商贩的叫卖声、音响声等,这种惨状在今后会愈演愈烈,环境不好就睡身体不好、睡眠不好,估计生活也会一团糟。

(五)户型也决定成败

以前,老看香港电视剧,儿子女儿有本事就会给老人买朝南的房间,光线好等等,让邻居来看时,就会炫耀,看是是朝南的大户型啊,羡慕的被人直夸有福气。其实,反面一想,这是教被人选房子的要诀:户型、朝向。

(六)顶高一定要够高,应该在2。75米以上,达到2。85更好了,顶高太低容易有压抑感,这点也要多加留意。

二、买房子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查询商品房的合法性

购房者在选购房屋时,要注意购房时的合法性,如果盲目购房,很可能会给你今后生活带来许多棘手的问题。因此,在购房时,要注意“五种房屋”不能买和注意查看房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的“五证”和“二书”。

“五证”:一是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二是房屋使用权不能买卖,房屋产权有纠纷或者产权未明确的房屋;三是教堂、寺庙等宗教建筑;四是著名建筑物或文物古迹等需加以保护的房屋;五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已确定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二书” 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进行实地调查

购房者根据所收集的购房信息和查看了一些证书后,还必须进行实地察看,不能单凭房地产开发商的介绍就信以为真,还要做到眼见为实。购房者在察看房屋时,务必全面仔细。在察看房屋的内部时,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大小、房屋的建筑质量、装修标准、装修质量、房屋的附属设备是否完备、房间的隔音效果如何、天花板、墙壁、地面、门窗是否有损坏、内部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仔细考察;对房屋外部进行察看时,要注意房屋的位置、朝向、外观造型、楼梯、电梯、走廊等处的情况。另外,还要对户外景观、周边环境、交通条件以及各种配套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加以了解和察看。

(三)签订好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坚持使用国家认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规范文本(各地工商部门有该文本),不要使用房地产商单方面制定的合同文本,以防在合同中出现欺诈行为。办理手续的最后一关是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含房屋土地的产权证明。至此购房全过程才能结束。

(四)一般来说购买房屋均需向银行借贷部分款项。怎么贷款?能贷多少?利率如何?首先应该到自己熟悉的银行贷款部门了解借钱情况,根据自己的收入,看银行能借多少,在加上自家的储蓄,你就能确定自己能负担多少钱的住房。最好能从银行得到一份贷款同意书。特别在安排每月还款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家庭实际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可负担的还款计划。有的朋友将房屋出租部分的收入作为收入来源考虑,对此一定要对房屋空置率(风险)有一个考虑,避免经济出现困境。

其实对于购房来讲也是很有帮助的。毕竟此时关系到自身的利益,而涉及到的房屋价值往往也比较大,如果不小心注意,购买到了自己不太满意的房产,最终还是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害。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一、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在有效期之内,在具备这一前提条件后,按照有关商品房转让的规定,办理程序如下: 1、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一式两...


·一、如何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
    一、如何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 1、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a)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b)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c)公证人...


·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法吗?
    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法吗? 一、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法吗 二房东没有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如果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是不合法的。如果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房屋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


·我名下有按揭房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吗?
    我名下有按揭房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吗? 可以,前提是双方协商好; 净身出户需要什么证据? 私自转移存款。对方收入很高,但是却不见存款时,另一方平时可注意搜集线索,必要时由律师出面调查,法院审判阶段也可要求对方说明收入的用途。 私自馈赠、买卖。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赠与第三人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证据的调...


·房屋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租赁房屋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


·房产通过赠与的方式避税是否合法
    房产通过赠与的方式避税是否合法 通过赠与方式逃避国家税收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房地产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支付房款。因此,一旦发生纠纷,依据赠与合同,赠与人将可能无法得到对方私下承诺的“购房款”;2、办理房地产赠与,当事人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据此提取住房公积金;3、根据南京市户籍管理有关规定,购买60平方米的房产可以迁入南京市户口,而办理房地产赠与...


·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附随义务是什么?
    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附随义务是什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有要求该公司协助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权利,如不存在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情形,该公司负有协助当事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义务。现该房地产公司未能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没有证明其已履行了办理涉案房屋产权手续的协助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法院据此认定某房地产公司...


·买房子的五证都有哪些
    买房子的五证都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 简单来说,五证”是指: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它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它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


·房屋产权继承期限是多久?
    房屋产权继承期限是多久?房屋产权继承权没有时间限制,因继承权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有时间限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


·租房子没到期押金退还吗
    租房子没到期押金退还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二、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


·一、租房合同纠纷找谁解决?
    一、租房合同纠纷找谁解决? 单就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日常生活中的租房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做合同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详细说明。 单就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日常生活中的租房纠纷...


·房贷月供还不起怎么办
    处理如下:1、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如果只是一时资金周转不开,借款人可以和银行进行协商,申请先暂停还本金,只还利息。只要借款人在还款日前,如实向银行说明情况,证明良好的还款意愿。因为有房子作为抵押,银行通常会同意借款人的申请。2、向银行申请延长还款的期限。《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