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汽车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汽车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购买的车辆如果有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在婚后双方对财产没有明确的约定时,一般都是属于共同财产的,那么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以及汽车等物品时也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在处置和使用时都是需要征求配偶的意见,同时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也是要将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的。



相关内容:

·车祸人伤事故能认全责吗?
    车祸人伤事故能认全责吗?车祸人伤事故能认全责,因为认全责当事人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这不利于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四种。全部责任与无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负全责任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责任。负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


·民事诉讼重新提交证据的方式是什么?
    民事诉讼重新提交证据的方式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重新提交证据的方式是什么?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一、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是需要履行的。随附义务是法律用语,指合同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当承担的照顾义务、通知义务、协助义务等。在民法典中,以义务基础的不同,分为基本义务和随附义务。 二、附随义务和从给付义务的区别 1、产生的依据不同 从给付义务产生自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而附随义务是依...


·2023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3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认全责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认全责吗? 可以认全责,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涉及民事赔偿的,按以下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 机动...


·肇事逃逸是找车主赔偿吗?
    肇事逃逸是找车主赔偿吗?肇事当事人逃逸了,现在找不到当事人,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是可以找车主的。无论肇事司机是驾车逃逸或者弃车逃逸,只要肇事车辆已投保交强险且能够确定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的,则保险公司均不得以“肇事逃逸”作为拒赔的抗辩理由。即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四种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均应依法予以理赔。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无争议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每天都有大量的交通事故发生,而这其中并不是每一起事故都是会产生争议的,很多时候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能就无争议。那实践中,对待这种无争议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比较好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无争议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精神,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


·处罚的诈骗罚金什么时候交
    处罚的诈骗罚金什么时候交诈骗罪三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前源或者判决后缴纳罚金。涉嫌诈骗犯罪,属于数额较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积极退赃并交纳罚金,会增加缓刑的可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不悬挂车牌怎么处罚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扣留机动车,扣12分,罚款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可以认定吗?
    很多情况下申请工伤是需要责任认定书的,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那么就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现实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往往并没有及时的做出,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可以认定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 一、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可以认定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不再是认定工伤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同样也已申报,...


·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区别是什么发生车祸,肯定第一时间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是车祸双方很可能因为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后,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赔偿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理赔是在你的保险限额内,赔偿你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保险公司代你出钱。保险公司会力争让你自己承担更多赔偿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法院判决是...


·关于社保按照加班工资交吗?
    关于社保按照加班工资交吗?加班费需要缴纳社保金。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而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在第四条中更明确规定了工资总额中包含了“加班加点工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