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伤残十级。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交通事故两处伤的评残是可以达到伤残十级的。对于伤残级别的鉴定,每一个伤残级别都有着对应的伤残人士的行为评定标准。并且他们的伤残赔偿也是与之对应的,在获得这些赔偿的时候,一般都需要有关的伤残鉴定证明,以及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证明。


相关内容:

·一、因交通事故死亡能赔多少?
    一、因交通事故死亡能赔多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因人而异,计算依据如下:1、丧葬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夫妻离婚后如何交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后如何交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


·酒驾撞车怎么处理?酒驾处罚最新标准是什么?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经成为了众多人脱口而出的话语。究其原因是近几年因酒驾发生的事故比比皆是。那么酒驾撞车怎么处理?的律师在文中将为您具体介绍酒驾撞车处理的具体流程以及最新的酒驾处罚的最新标准。 一、酒驾撞车怎么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是否包括刑事和民事责任,认识不一,我们倾向仅仅是刑事责任);第三,已经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只有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否则,认定当事人离开事故现场就是逃逸难免过于严格,同时...


·一、 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 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一般在几万至几十万之间,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情形有哪些(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


·交通事故无交强险如何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
    交通事故无交强险如何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未依法...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交的规定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交的规定一、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交的规定双重劳动关系在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种:其一,劳动者同时从事几份非全日制劳动,和几个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其二,劳动者同时从事全日制劳动和非全日制劳动,如劳动者白天从事全日制劳动上班8个小时,晚上或者周末又打零工等非全日制劳动;其三,劳动者同时从事两份全日制劳动,尽管少见但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最关键的是法律并未禁止,因为全日...


·一、股骨骨折能评几级伤残交通事故?
    一、股骨骨折能评几级伤残交通事故? 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武义交通违章处理去哪里
    违章应该去车辆辖区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一般来说,违章后15天内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到违章情况,交警部门可以给你发送信件,但只要15天内在网上可以查,就不受一个月的限制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二)...


·一、实习期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实习期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实习期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因为不管是在设计期还是在其他的期限内,只要缴纳了保险的费用,那么保险公司就承担起一定的理赔的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