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每天都有很多人出售二手房,也有很多人购买二手房。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正式交易前,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提前弄清楚房屋的产权问题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对于共有房产的买卖要更为谨慎。那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的共有权人,无论属于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只要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均需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否则一般应认定该处分行为无效。1、共同购买。如:...
·根据我国哈法律的规定该不该在沈阳买房子? 根据我国哈法律的规定该不该在沈阳买房子?购买房屋在我们国家是需要考虑到很多的事项的,别墅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房屋的位置,在考虑到自己的需求之后,再确定应不应该买房子签订认购协议是要注意的事项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一旦被购房者选中,开发商就必须向购房者预留该房屋,并就该房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预留的作法就会给...
·离婚房产只有购房合同的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只有购房合同的如何分割?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一件物品,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对房子的争夺也是双方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只有购房合同该怎么办呢?我们将针对离婚房产只有购房合同的如何分割的问题为您做出介绍。希望我们的资料能够帮助到您。一、离婚房产只有购房合同的如何分割?首先,可以协议离婚的;其次,尽管房屋没有取得产权证书,但是凭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
·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 房屋买卖的时候需要缴纳许多税费,其中有一中税费是印花税。虽然很多人知道印花税,却不知道印花税缴纳的主体有哪些?那么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 房屋买卖印花税不是双边征收,只对卖出方征收印花税。 二、房屋买卖印花税的内容 1、纳税 房地产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国外书...
·购房者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购房者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会先考虑购买期房,毕竟期房便宜,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购买期房所带来的巨大风险。现实中,若开发商想要预售期房,则首先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行。那作为购房者,在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者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是期房,买房人买房前要弄清项目是否合...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给孩子 其实在生活中,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离婚实在是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步。尽管夫妻双方离婚,可能很多夫妻在处理相关事务的时候,都会尽量考虑孩子的感受。比如说在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既然孩子是夫妻双方的共有体,可能很多人会把房子过户给孩子。那么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给孩子呢? 一、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给孩子?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否可以?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否可以?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可以,因为只要其中一方愿意这样一种还款的形式在是可以的,对于债权人来说,他只要能够得到一定的金钱就可以了,当然这样的一种约定形式必须是真实的,如果是被他人在暴力胁迫下做出的无效。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另外,必要的居住场所可以查封,不能拍卖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小产权房最新解决政策内容有什么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
·一、法定继承人都不放弃共同拥有的房产怎么办? 一、法定继承人都不放弃共同拥有的房产怎么办?只能由一方获得财产权,可以通过共同竞价的方式来处理。继承权的接受,是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的主体是公...
·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其实对各农村地区的直接管辖权利也是属省会政府的,农村的具体工作虽然在村委会的组织下进行,但对于安徽省政府作出的一些相关规定肯定也是要优先考虑的,而且安徽省范围内的农村决定改造或者使用,这不是由村委会有权利决定的事情。有部分安徽农村地区的公民们急于的了解,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一、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
·离婚分割贷款房屋财产怎么写起诉状 离婚分割贷款房屋财产怎么写起诉状?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3、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4、事实与理由。提出诉讼请求后,就要为其请求提供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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